新版本的强制责任限额和费率方案将于2008年2月1日实施。原投保人2月1日0:00以后发生交通事故的,实行12万元的新赔偿限额。其中,与人们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包括6座以下家庭自用车,交强险保费将由现行1050元/年调低为950元/年。对于广大车主来说,新版交强险固然可以带来更多的保障,但还需要搭配适合的商业车险,才能使得日常出行无忧呢?
在新版的交通保险中,6座以下家庭车的年费是950元,6座以上家庭车的年费是1100元。对于大多数车主来说,保费的降低是令人欣慰的,但更加关注的是新版本的交通保险能带来多少保护。
根据新的责任限额方案,强制交通保险的责任限额(每起事故的最高赔偿金额)将从目前的60000元提高到120000元,包括死亡和伤残赔偿限额从目前的50000元至110000元,医疗费用补偿限额由8000元提高至1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不变;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情况下,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为简化交强险无责方的理赔手续,提高理赔效率,各保险公司从2008年2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施交强险无责财产赔付简化处理机制。这些都是让广大车主感到欣慰的地方。
虽然此次交强险的保额已经翻了一倍多,但是在上海、北京等大型城市中,这些保额还是显得不够用,特别如果出现大的事故,这点赔偿可谓杯水车薪。像万一撞坏宝马、奔驰等高档车的一扇车门,维修费用可能就需2万元;如果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将抢救费用、丧葬费用和死亡补偿金等合并计算,总的赔偿数额一般50万元以上。因此,对于车主来说,在缴纳交强险之外,还必须补充相应的商业车险。
商用车保险只是一般术语,分为主要保险和附加保险,主要保险必须在下列附加保险之前投保,如车辆损失保险、车辆失窃和抢险、第三方责任保险和车辆人员责任保险。不计免赔特约险则必须先同时投保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目前可供的商业车险保障额度分别有5万、10万、15万、20万、30万、50万、100万几个档次。多数车主在投保时可选择50万元一档,其可以涵盖大部分严重事故的情形,而且保费支出不会增加太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