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公积金有哪些条件?长沙的很多朋友都想提取住房公积金,又担心自己达不到条件,所以经常有人问起。事实上,住房、购房、建房都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那么具体长沙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呢?接下来就和小编一起来看看长沙公积金提取条件吧。
长沙公积金退出条件,1,在没有产权住房(包括商品房、政策性住房、保障性住房)的城市职工(已婚包括本人和配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缴纳房租。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每次提取额度不得超过上年度汇缴额的50%。
2,购买普通住房的从业人员可以在签订购买合同之日起两年内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得超过签订购买合同后一年内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且同一套房屋所有提取人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总购房款(不含住房补贴金额)。
3、职工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房的,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危房鉴定书出具之日起2年内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不得超过该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危房鉴定书出具之日1年内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且不得超过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实际支付的总费用。
4、职工正常结清或提前结清贷款本息的,自结清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为结清之日至上次提取时间内(不超过24个月)偿还的贷款本息总额。
值得注意的是,2017年5月25日,长沙出台了新的住房公积金政策,新政策自2017年6月1日起实施。长沙公积金的新规定规定,职工第一套或者第二套自住住房可以申请领取。且套数认定以有效房产状况为准,注销房产情况不计。此外,职工因购买、建造自住住房已提取住房公积金超过2次(含)以上的,不得再次以购买、建造自住住房为由提取,同一职工同一套住房只允许提取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