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新版重疾险投保注意事项,新版重疾险投保需注意什么

  我们的一生之中生病是在所难免的,为了规避生病给我们带来的痛苦,我们可以投保来对自己的利益进行保障,必保的6种疾病:1.恶性肿瘤(不包括部分早期恶性肿瘤);2.急性心肌梗塞;3.脑中风后遗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碍);4.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须异体移植手术);5.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须开胸手术);6.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须透析治疗或肾脏移植手术)。

  保险期间我应该注意些什么?首先,消费者要根据自己的需要仔细选择合适的重大疾病保险产品,不懂时要咨询销售员或保险公司。第二,决定投保重大疾病保险后,应回答与保险有关的问题,如个人健康和家族史,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一定要仔细阅读并如实填写投保单,如果相关情况没有如实告知保险公司,将来申请给付保险金时可能无法得到保险保障;最后,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一定要在投保单相应落款处签上自己的名字,没有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亲笔签名,往往会引起纠纷。

  投保人在收到保险合同后,应仔细阅读合同的细节,如果对合同有任何疑问,他可以咨询销售员或保险公司。重大疾病保险通常有10天的犹豫期(开始是申请人书面收到保险单的日期),投保人若发现购买的产品与自身需求不相符时,在犹豫期内退保,保险公司会全额或在扣除保单工本费后无息退还已缴保险费,并且不承担保险责任。投保人若在犹豫期后退保,将会有较大的费用损失。

  如果投保人选择分期缴纳保险费,为保证保单的有效性,投保人要按期缴纳保险费,逾期未缴保险费,超过60天的宽限期后,保险合同效力中止。

  保险合同效力终止后二年内,申请人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恢复合同效力,保险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恢复合同的有效期,双方协商达成协议。投保人支付保险费后,合同有效期届满,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两年内双方未达成协议的,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本文标签: 重疾险 投保
上一篇:上海退休人员大病医保知识,上海退休人员大病医保的适用范围
下一篇:申根签证保险信息,申根签证保险相关知识介绍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速看!八项权益“拍了拍”你的钱... 2025-08-29
  • 上海4050政策是什么意思?怎样领... 2025-08-28
  • 万能险是什么样的保险?新规落地... 2025-08-26
  • 农村合作医疗的实用指南 2025-08-25
  • 医保报销解析:从流程到材料一步... 2025-08-25
  • 医保卡办理与使用全攻略 2025-08-25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