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辞职后如何处理养老保险关系?在失业期间,我们应该继续缴纳养老保险吗?由于失业,养老金保险费中断对个人账户有什么影响?如何为无薪留职人员支付养老保险?如何确定支付基础?
不工作或不定期工作的员工如何支付费用并建立个人账户?
(1)无薪留守、在单位劳动市场备案的人员,以上一年度的平均社会工资为支付基础,其支付比例为企业和个人支付的比例之和。
(2)企业内待岗、请长假不发工资的职工按待岗或请长假前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由个人按24%缴纳,并按规定的比例建立个人帐户。
(3)企业职工在失业或因触犯刑律判处有期徒刑期间,企业和个人不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不计算缴费年限,但个人帐户予以保留并不间断计息;重新工作缴纳养老保险费后,原缴费年限和个人帐户合并计算。对触犯刑律被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的,其个人帐户储存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一次性结算,由法定继承人领取,养老保险关系即行终止。
职工辞职、自动离职、被单位除名、开除、解聘、中止劳动合同个人帐户如何处理?
答:职工因劳动合同期满、辞职、辞退、除名等原因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个人帐户予以保留。重新工作时再接续缴纳。职工中断工作前后的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帐户储存额按国家规定连续计息。
劳动者具备什么样的条件,才可以享受基本并老保险待遇?
答: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达到国家法定的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职员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
(二)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
《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有什么作用?
答:《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是职工长期使用来记录企业和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文件。它是企业和个人支付、规划和发放未来养老金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