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消费者会为了保险金额和保护程度而重复投保多种险种。那么,消费者能否在重复保险后得到重复赔偿?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它取决于保险的具体类型。不同类型的保险,重复赔偿的可能性也不同。
<P>一、大多数保险不能重复偿还:1。根据房产保险的原则,实际财产损失小于保险金额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家庭财产保险与普通人寿保险的区别在于当人寿保险理赔时,会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额进行赔付,如果多家公司投保,则理赔金额也会叠加,这遵循的是“生命价值无法考量”这一原则。但是家财险则不同,由于投保的是财务,财务的价值都能够精确计算,所以即使是在多家保险公司投保同一物品,理赔的金额也不能累计叠加。而是会按照实际损失值在各家投保公司之间按照投保额比例进行比例式补偿,最终赔偿总值始终无法超过实际损失金额。因此,消费者在为自己的财物购买保险的时候,不用多处投保,找一家信得过的保险公司投保即可。2。医疗费用保险、医疗费用保险的保险费赔偿主要以发票为依据,赔偿金额一般低于实际成本,即使重复保险,最终赔偿金额也不会超过实际成本。
正因为如此,在各家保险公司的医疗费用保险条款中,均明确要求提供医疗费原始凭证作为获取医疗费赔偿的必要条件,复印件或其他收费凭证均不被受理。投保人即便在多家公司投保了该类保险,也只能依次向各保险公司逐一理赔,最后获得赔偿金总额不会超过实际花费(以发票为准)。
3.人身意外险,总的来说,意外险的赔付总费用不过超过意外医疗的费用,也就是说哪怕重复投保,最后拿到的理赔金也只是自己花费的意外医疗费用而已。如果消费者同时购买了几家保险公司的意外险,在一家没有赔完的情况下还就可以重复申请,直到理赔金额赔满为止。但总额不会超过实际支出,第一家保险公司留存收据原件后,其他保险公司可接受分割单。此外,消费者还需要了解的是,人身意外保险条款中,不同部分的重复理赔原则也不一样。
二、可以重复赔偿的险种:
有偿寿险是人寿保险中一种可以重复偿还的保险。购买后,一旦消费者脱离危险,保险公司必须支付约定的保险金额,而不论损失的价值如何。如重疾险和寿险,意外所致的身故和全残,可以投保多份,累计赔偿。但是需要提醒的是,损失补偿型的人寿保险由于是对因疾病或意外所产生的医疗费用或收入损失而进行的补偿,因此也就不会重复理赔,自然也就没有重复投保的意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