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范围不断扩大,给人民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利益。因为这些大城市的人口流动性很大。因此,存在门诊医疗保险报销问题。本文介绍了各地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
各地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医疗费可定期划拨到自贵市医疗保险局,其他省份的医院应指定当地医疗保险医院。报销比例为门槛费以上至3000元报88%,3000-5000元报90%,5000-10000元报92%,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内的报95%,其中乙类药品按80%,贵重药品按70%,特殊检查和特殊治疗的按70%报销。
各地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各地医疗报销分为内服药和外服药两种,医疗保险外不能上报。它只需要住院程序、医疗清单和个人健康保险卡。报销期限为3-6个月。
一、门(急)诊大额医疗补助最高支付限额为5500元;起付标准在职职工为800元,满60周岁不满70周岁退休人员为700元,满70周岁退休人员为600元。报销比例: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5%;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5%;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为75%。
二、住院在一个医疗年度内,第一次住院起付标准,三级医院1700元,二级医院1100元,一级医院800元。第二次及以上住院,三级医院500元,二级医院350元,一级医院270元。报销比例:起付标准以上到5.5万元在职职工报销比例为85%;退休人员为90%。5.5万元以上至15万元以下的医疗费用,职工和退休人员报销比例都为80%。建国前参加工作老工人在三级、二级医院住院报销95%,在一级医院住院报销97%。
三、大规模医疗救助的最高支付限额为30万元,职工和退休人员的报销比例为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