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投保保险的人已经越来越多了,当你投保时,你会得到:1、生存保险:被保险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每2个保险年度,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缴纳生存保险费,直至保险期间届满。第一次人身保险费应在合同第二个保险年度结束时支付。
2、死亡保险:自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职(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一年内,被保险人死亡的,本合同终止。我们按照以下约定的金额支付死亡保险:
如果被保险人死亡,合同在合同生效日期或最后生效日期后一年终止,以较晚者为准。我们按以下约定的金额支付“死亡保险”:
“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已经过的保险费应交期数。
3、意外身故保险金:如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导致身故,合同终止。我们按如下约定的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
“意外身故保险金”=2×基本保险金额×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已经过的保险费应交期数。
我们按条款约定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的,将不再给付“身故保险金”。
4、交通工具意外身故保险金:如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经营客运业务的公共交通工具,在交通工具内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导致身故,或者被保险人驾驶或乘坐非营运机动车,在车厢内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导致身故,合同终止。我们按如下约定的金额给付“交通工具意外身故保险金”:
“交通工具意外身故保险金”=3×基本保险金额×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已经过的保险费应交期数。
我们按条款约定给付“交通工具意外身故保险金”的,“身故保险金”和“意外身故保险金”均不再给付。
5、期满保险费:期满保险费对于我们来说也是非常有必要了解的,被保险人在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时仍然存续的,合同终止。我们按照下表规定的基本保险金额的相应倍数支付到期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