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事故车多处损失,汽车理赔能否分开处理

欧小姐在一个倒车过程中出现了刮蹭,导致了多处损伤,因此这应该理解为是一因多果,一次事故、多处损失,应是一起保险理赔案件,不能因为损失有三处就算三个案件。并且欧小姐还开了相关证明,理赔就更不可能分开处理。

某年4月23日,福州台江区的欧小姐在小区里停车入库的时候,将车子左前、右前、右后方的保险杠都给刮了。她随即向保险公司报案,并且在小区物业开了证明。

结果:保险公司的理赔人员却要求欧小姐将三个受损之处分为三个案子处理,分三次修复。欧小姐不理解保险公司的这种行为。

保险公司:分开处理增加车主损失

欧小姐投保的保险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对欧小姐的事故,之所以会提出三个案件的意见,可能是理赔人员觉得一次倒车造成车身各个方面的刮蹭不符合逻辑与常识,怀疑车主存在造假的嫌疑。

其他保险公司理赔部负责人,对于该保险公司的行为也表示了不理解。他们表示,欧小姐在一个倒车过程中出现了刮蹭,导致了多处损伤,因此这应该理解为是一因多果,一次事故、多处损失,应是一起保险理赔案件,不能因为损失有三处就算三个案件。并且欧小姐还开了相关证明,理赔就更不可能分开处理。

业内人士提醒说,分开处理,会有多次出险记录,这对车主极为不利。因为,很多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条款中规定,赔案超过一定次数,可能会增加免赔额、免赔率,或者降低优惠条件,这在无形中增加了车主的损失。还有些保险公司甚至规定,如果一年内理赔案超过若干次数,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这样,车主就可能突然失去保险保障,甚至被列入信誉度不好客户之列。

律师:影响车主信誉

福建方圆统一律师事务所的王律师表示,赔案次数过多,可能导致保险公司提前解除合同。《保险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保险标的发生部分损失的,在保险人赔偿后三十日内,投保人可以终止合同;除合同约定不得终止合同的以外,保险人也可以终止合同。如果一辆车,出险记录过多,要么反映出驾驶员的技术欠缺或不守交规,要么反映出其所处的交通环境恶劣,要么反映出车主有骗取保险金或放任保险事故发生的意图,影响车主信誉,最终可能导致保险公司提前解除合同。

提醒多个心眼谨防陷阱

案例中该保险公司的做法,显得不够厚道。王律师提醒广大车主,遇到类似的问题时,要多个心眼,谨防一些不良保险公司的分开处理陷阱。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本文标签: 理赔 车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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