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险】金融投资需谨慎,保险保障需弄清 返回列表页>>

典型案例:

2020年年初,客户熊某致电保险公司,咨询其个人投保的账户资金损失险的保险责任。原因是熊某在办理某农业科技公司的投资业务时,该科技公司承诺,若其投资产生损失或公司倒闭,投保客户均可向保险公司申请全额索赔。

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在了解相关情况后耐心细致地向熊某解答了账户资金损失险的责任范围:“在保险期间内,因下列原因导致被保险人个人账户内资金的损失,保险人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在保险单中载明的保险金额内负责赔偿:(一)被保险人的个人账户被他人盗刷、盗用、复制;(二)被保险人迫于暴力威胁将个人账户的账号及密码透露给他人。”熊某当即表示保险公司工作人员所述与其投资农业公司的解释不符,在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的建议下,熊某同意联系农业科技公司进一步核实。

后经调查发现,该农业科技公司利用虚假宣传故意夸大个人账户资金损失险的保险责任,欺骗投资者进行业务开展。目前保险公司已安排专人调取投保此险种的客户名单并进行电话联系,逐一向投保客户解释并强调个人账户资金损失险的责任范围,有效化解了客户和保险公司的风险。

案例分析:

随着小额借贷业务的快速发展,部分借贷公司频繁以科技投资的名目开展业务。而此类公司为了降低客户的警惕性,意图通过虚假宣传、夸大保险责任以及承诺投资失败后可通过保险公司补偿等方式吸引投资。由于保险无法保障投机风险,因此在投资失败或公司跑路后投保人并不能从保险中获得理赔,投资者将血本无归。

风险提示:

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需提高个人账户安全意识以及保险意识,建议在安全的网络环境下登陆网络账户,谨慎对待个人信息,不轻易将个人信息告知他人或留存于网络,避免被不法分子盗取、利用。同时在购买保险时,无论通过什么平台上投保、因何事投保,都应提前查看保险条款、承保公司,在核实保障范围后再进行投保。如有必要,可在投保前咨询保险公司,不要盲目听信非保险公司的第三方说辞。

【以案说险】金融投资需谨慎,保险保障需弄清
湖北分公司 2021-09-29 0

典型案例:

2020年年初,客户熊某致电保险公司,咨询其个人投保的账户资金损失险的保险责任。原因是熊某在办理某农业科技公司的投资业务时,该科技公司承诺,若其投资产生损失或公司倒闭,投保客户均可向保险公司申请全额索赔。

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在了解相关情况后耐心细致地向熊某解答了账户资金损失险的责任范围:“在保险期间内,因下列原因导致被保险人个人账户内资金的损失,保险人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在保险单中载明的保险金额内负责赔偿:(一)被保险人的个人账户被他人盗刷、盗用、复制;(二)被保险人迫于暴力威胁将个人账户的账号及密码透露给他人。”熊某当即表示保险公司工作人员所述与其投资农业公司的解释不符,在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的建议下,熊某同意联系农业科技公司进一步核实。

后经调查发现,该农业科技公司利用虚假宣传故意夸大个人账户资金损失险的保险责任,欺骗投资者进行业务开展。目前保险公司已安排专人调取投保此险种的客户名单并进行电话联系,逐一向投保客户解释并强调个人账户资金损失险的责任范围,有效化解了客户和保险公司的风险。

案例分析:

随着小额借贷业务的快速发展,部分借贷公司频繁以科技投资的名目开展业务。而此类公司为了降低客户的警惕性,意图通过虚假宣传、夸大保险责任以及承诺投资失败后可通过保险公司补偿等方式吸引投资。由于保险无法保障投机风险,因此在投资失败或公司跑路后投保人并不能从保险中获得理赔,投资者将血本无归。

风险提示:

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需提高个人账户安全意识以及保险意识,建议在安全的网络环境下登陆网络账户,谨慎对待个人信息,不轻易将个人信息告知他人或留存于网络,避免被不法分子盗取、利用。同时在购买保险时,无论通过什么平台上投保、因何事投保,都应提前查看保险条款、承保公司,在核实保障范围后再进行投保。如有必要,可在投保前咨询保险公司,不要盲目听信非保险公司的第三方说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