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险】勿抱侥幸心理,小心刑责处罚 返回列表页>>

典型案例:

2020年11月29日凌晨2点,私家车车主张某致电保险公司报案称其朋友驾驶车辆在天门市城区不慎撞倒护栏保险公司查勘员接到报案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查勘根据现场勘察情况,该案存在驾驶员换驾可能后经查勘员走访事故现场周边居民调查得知,出险时该车辆车主张某并未及时向交警部门及保险公司报案,而是联系一个朋友“顶包”。在查勘员张某宣导相关交通法规后张某承认了自己饮酒后驾车事实,同时也意识到了触犯法律的严重性,最终放弃向保险公司索赔。

政策依据:

为保护保险人的合法权益,防止保险欺诈,保险法严格禁止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进行保险欺诈。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进行保险欺诈的,应承担以下法律后果:

1.被保险人、受益人在未发生保险事故的情况下。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索赔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结束保险合同关系,并且不退还保险费。

2.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也不退还保险费。

3.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伪造、变造有关证明、资料或其他证据,虚报事故原因,夸大损失程度的,保险人对其虚报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保险欺诈行为致使保险人支付保险金或者支出费用的,应当退回或者赔偿。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2020版)》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二)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1、交通肇事逃逸;2、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案例分析:

该案中的车主张某虚报及刻意隐瞒酒驾的真实情况意图误导保险公司对事故性质的判断,但最终仍需自行承担事故造成的损失。

风险提示:

广大保险消费者需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合法驾驶,生活中,饮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作为一名驾驶者,决不能抱有侥幸心理,这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他人负责。

【以案说险】勿抱侥幸心理,小心刑责处罚
湖北分公司 2021-11-19 1

典型案例:

2020年11月29日凌晨2点,私家车车主张某致电保险公司报案称其朋友驾驶车辆在天门市城区不慎撞倒护栏保险公司查勘员接到报案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查勘根据现场勘察情况,该案存在驾驶员换驾可能后经查勘员走访事故现场周边居民调查得知,出险时该车辆车主张某并未及时向交警部门及保险公司报案,而是联系一个朋友“顶包”。在查勘员张某宣导相关交通法规后张某承认了自己饮酒后驾车事实,同时也意识到了触犯法律的严重性,最终放弃向保险公司索赔。

政策依据:

为保护保险人的合法权益,防止保险欺诈,保险法严格禁止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进行保险欺诈。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进行保险欺诈的,应承担以下法律后果:

1.被保险人、受益人在未发生保险事故的情况下。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索赔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结束保险合同关系,并且不退还保险费。

2.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也不退还保险费。

3.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伪造、变造有关证明、资料或其他证据,虚报事故原因,夸大损失程度的,保险人对其虚报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保险欺诈行为致使保险人支付保险金或者支出费用的,应当退回或者赔偿。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2020版)》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二)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1、交通肇事逃逸;2、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案例分析:

该案中的车主张某虚报及刻意隐瞒酒驾的真实情况意图误导保险公司对事故性质的判断,但最终仍需自行承担事故造成的损失。

风险提示:

广大保险消费者需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合法驾驶,生活中,饮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作为一名驾驶者,决不能抱有侥幸心理,这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他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