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小张是“空中飞人”,经常全国各地到处飞,通过旅行社平台购买机票时一般都会给自己单独购买一份航班延误险。某日,小张乘坐的航班因航空管制导致起飞时间延误了近4个小时,找到保险公司理赔,被告知无法赔付。小张气愤不已,但在听完保险公交公司的耐心讲解后,明白是自己搞错了!
案例分析:保单列明延误时间标准为航班实际到达目的地机场的时间晚于计划到达时间超过3小时的,保险人应向被保险人按约定赔付金额进行理赔。即以起飞的延误时间为起赔时间节点。小张在投保时未重点关注保险条款中“加黑加粗”的中间要提示信息,以曾经购买同类产品获得理赔观点主张理赔。
消费提示:在购买这类产品时,消费者要仔细阅读保险条款,特别是保险责任相关约定及明示告知等重要提示内容。这类保险的保障责任一般有:仅赔付到达延误的产品;赔付起飞或到达延误的产品;赔付航班取消、返航备降的产品;部分赔付行李延误的保险产品等。
案例来源:太平洋产险北京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