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险】未雨绸缪,生活无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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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

2019年起万女士就在保险公司投保住院医疗保险2020年9月万女士体检发现肺部结节,随后住院手术治疗,共计花费医疗费94680.13元,其中医保统筹仅=报销23659.31元,个人实际承担费用71020.82元治疗完毕后,万女士携带相关医疗资料前往保险公司申请理赔,经保险公司核定,其最终获赔61020.82元有了这份住院医疗保险,万女士在此次住院治疗中个人实际花费10000元。

政策依据:

《住院医疗保险(H2020)条款》第十条 在本合同的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自等待期后因罹患疾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二级(含)以上医院(不含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医院下同)或本合同约定的其他医院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合理且必的实际医疗费用保险人按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

一、住院医疗费用保险金 被保险人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二级(含)以上医院或本合同约定的其他医院诊断必须住院治疗的,保险人对保险人住院期间发生的合理且必的医疗费用,在扣除约定的免赔额后,按照约定的给付比例进行给付。住院医疗费用包括床位费、膳食费、护理费、重症监护室床位费、诊疗费、检查检验费、治疗费、药品费、手术费等。

除另有约定外,本合同不承担被保险人入驻特需病房、外宾病房或本合同约定的医院内其他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范畴的高等级病房发生的医疗费用。

案例分析:

本案中的万女士在出于对自身及对家庭负责任的情况下,提前花费几百元的保费投保了住院医疗保险,因此在住院治疗花费90000余元医疗费的情况下仅需自行承担10000元。由此可见,通过保险公司分担高额的医疗费用,不仅可以分散个人及家庭因大病带来的风险,还减轻了经济负担。

风险提示:

随着现代人类生存环境的急剧变化,重特大疾病发病年龄年轻化,导致大部分人面对突发的高额医疗费用应急能力欠缺等现状,许多人原本幸福美满的生活出现危机甚至存在致贫风险。未雨绸缪与防患于未然同等重要,在注重自身身体健康、安全的同时,建议为自己和家人选择一份爱的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