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险】贷款保证保险,到底“保”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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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

2019524日,郑先生在保险公司办理了一份贷款保证保险,从而获得了一笔小额无抵押信用贷款。20215月,郑先生联系保险公司,称因自身原因导致资金周转困难,表示仅能偿还本金及利息,且以未享受保险服务为由要求退还已缴纳的保费。保险公司对其诉求予以拒绝,郑先生表示不理解。

政策依据:

法律依据:根据《保险法》第十条规定,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依据:根据《个人贷款保证保险》保险责任规定,在保险期间内,投保人未能按照与被保险人签订的个人借款合同的约定履行还款义务,且投保人拖欠的任何一期借款已达到保险单约定期限的,对于投保人未偿还的借款本金余额和利息,保险人将根据本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案例分析:

个人贷款保证保险属于信用增进(简称增信)措施之一,借款人可通过购买个人贷款保证保险方式用以增信从而获取相应贷款。

风险提示:

看到这里,相信大家已经知道个人贷款保证保险到底保的是什么了吧。答案就是:如果借款人发生贷款逾期或者违约,保险公司会先行向贷款人赔付,然后再对借款人进行追偿

因此消费者投保个人贷款保证保险时,应充分了解办理流程,认真阅读投保提示,了解保险责任、除外责任及缴费期限、缴费方式、缴费金额等保单重要事项,投保过程务必留意操作页面提示选项谨慎点击确认及签字,避免产生后期纠纷

而在个人贷款信用保证保险合同签订后,投保人(即借款人、债务人)应遵守合同约定,按时交纳保险费,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未全额清偿贷款本息前,投保人无法退保。投保人如提前全额清偿贷款本息,保险合同自然终止。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投保个人贷款保证保险并不能免除投保人(即借款人、债务人)的还款义务,如发生逾期或违约的情况,将被记入个人征信系统,对后续贷款、出行、就业、任职等产生不良影响。因此请消费者理性借贷,按时履约,保障自身合法权益,有效维护个人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