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险】建工团意险中的两类“保障”到底区别在哪儿? 返回列表页>>

随着城乡建设的日益发展,越来越多的建筑拔地而起,今天小编要给各位介绍的就是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必不可少的“建筑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首先,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建筑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建工团意险”是指建设工程相关人员在建设施工区域内施工、检查作业等活动中,因遭受意外伤害而造成伤残、死亡等安全事故,保险公司在保险期限与保险责任范围内负责支出医疗费用、伤残保证金、死亡保证金赔付的安全生产保险。”

接下来,我们通过投保小剧场来认识一下“建工团意险”中两类保障的区别。

某建筑公司张经理:小王,我准备给这期施工的员工投保建筑施工团体意外险,但是我看到保单上有“基础保障”和“综合保障”,这有啥区别啊?

业务员小王:张总是这样的啊,建工团意险的保险责任,基础保障是涵盖了被保险人员遭受意外身故造成的人身伤亡损失,但是除了意外,有些时候难免会出现因突发疾病死亡的情况,所以综合保障就扩大了保单的责任范围。

某建筑公司张经理:原来是这样啊,那我还是投保综合保障吧!

案例分析

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责任分为“基本保障”以及“综合保障”两类,是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协商后确定投保的保险责任类型。两者保障范围基本一致,仅存在以下两点区别:

1、“基本保障”只局限于被保险人遭受意外身故,而“综合保障”除了意外身故,还增加了因突发疾病身故的现象。

2、建工团意险的“基本保障”和“综合保障”对于被保险人的出险区域范围也存在差异。“基本保障”只局限于被保险人因公外出期间遭受的意外伤害,而“综合保障”除了保障被保险人因公外出期间的保险责任,还将被保险人的身处保障范围扩大到投保人所安排的生活区域。

政策依据:

合同依据:《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第五条 本保险合同的保险责任分为基本保障和综合保障两类,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协商后确定投保的保险责任类型。保险人按本保险合同上载明的保险责任类型承担相应的保险金给付责任。

基本保障第一款第1条身故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身故的,保险人按保险单所载该被保险人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基本保障第二款 在保险期间内,本保险合同列明的主被保险人因公外出期间遭受意外伤害的,保险人也根据本款第(一)项的约定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综合保障第一款第1条身故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身故的,或主被保险人突发疾病并自发作时起48小时之内因该疾病身故的,保险人按保险单所载该被保险人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综合保障第二款 在保险期间内,本保险合同列明的主被保险人在投保人安排的生活区域、因公外出期间遭受意外伤害的,保险人也根据本款第(一)项的约定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风险提示:

建设工程向来属于高风险行业领域,无论对于企业或者个人,每次发生的风险事故都非常沉重,而且带来的损失往往是巨大的。建工团意险的保险特点与保险意义都值得我们去充分了解,并以此有效转移企业的风险压力,为施工人员提供足够的保障。

【以案说险】建工团意险中的两类“保障”到底区别在哪儿?
湖北分公司 2021-12-21 70

随着城乡建设的日益发展,越来越多的建筑拔地而起,今天小编要给各位介绍的就是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必不可少的“建筑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首先,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建筑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建工团意险”是指建设工程相关人员在建设施工区域内施工、检查作业等活动中,因遭受意外伤害而造成伤残、死亡等安全事故,保险公司在保险期限与保险责任范围内负责支出医疗费用、伤残保证金、死亡保证金赔付的安全生产保险。”

接下来,我们通过投保小剧场来认识一下“建工团意险”中两类保障的区别。

某建筑公司张经理:小王,我准备给这期施工的员工投保建筑施工团体意外险,但是我看到保单上有“基础保障”和“综合保障”,这有啥区别啊?

业务员小王:张总是这样的啊,建工团意险的保险责任,基础保障是涵盖了被保险人员遭受意外身故造成的人身伤亡损失,但是除了意外,有些时候难免会出现因突发疾病死亡的情况,所以综合保障就扩大了保单的责任范围。

某建筑公司张经理:原来是这样啊,那我还是投保综合保障吧!

案例分析

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责任分为“基本保障”以及“综合保障”两类,是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协商后确定投保的保险责任类型。两者保障范围基本一致,仅存在以下两点区别:

1、“基本保障”只局限于被保险人遭受意外身故,而“综合保障”除了意外身故,还增加了因突发疾病身故的现象。

2、建工团意险的“基本保障”和“综合保障”对于被保险人的出险区域范围也存在差异。“基本保障”只局限于被保险人因公外出期间遭受的意外伤害,而“综合保障”除了保障被保险人因公外出期间的保险责任,还将被保险人的身处保障范围扩大到投保人所安排的生活区域。

政策依据:

合同依据:《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第五条 本保险合同的保险责任分为基本保障和综合保障两类,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协商后确定投保的保险责任类型。保险人按本保险合同上载明的保险责任类型承担相应的保险金给付责任。

基本保障第一款第1条身故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身故的,保险人按保险单所载该被保险人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基本保障第二款 在保险期间内,本保险合同列明的主被保险人因公外出期间遭受意外伤害的,保险人也根据本款第(一)项的约定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综合保障第一款第1条身故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身故的,或主被保险人突发疾病并自发作时起48小时之内因该疾病身故的,保险人按保险单所载该被保险人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综合保障第二款 在保险期间内,本保险合同列明的主被保险人在投保人安排的生活区域、因公外出期间遭受意外伤害的,保险人也根据本款第(一)项的约定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风险提示:

建设工程向来属于高风险行业领域,无论对于企业或者个人,每次发生的风险事故都非常沉重,而且带来的损失往往是巨大的。建工团意险的保险特点与保险意义都值得我们去充分了解,并以此有效转移企业的风险压力,为施工人员提供足够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