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险】车险实名投保不能大意! 返回列表页>>

案例简介

Z先生经人介绍认识了保险个人代理W,办理自己车辆保险。双方刚认识彼此不熟悉,Z先生工作忙没有时间详细过问保险事宜。搁置几天后,为了促成该笔业务,W报价后主动向z先生承诺:先垫付费用为其购买保险,Z先生忙于工作,见保单已生成,即将保费款项支付给W。后Z先生因车辆转卖原因,联系保险公司要求退保商业险,被告知自己非保单投保人无法办理,经保险公司详细说明,后悔自己委托他人代办太仓促。

案列分析:

保险法中规定: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因此保险公司对于涉及保单的修改及退保相关操作,均需要由投保人来提供相关资料。本次案件中Z先生在投保时由代理W来做投保人,即将整个保险合同相关的投保权益都转移给代理W,虽然不会影响到车辆的理赔权益,但是保险合同的签订相关都受到影响。

消费提示:

车辆投保时一定要使用真实的姓名与资料,资料真实与完整也是对于消费者的一种保护,谁的车辆,谁做投保人,可以有效避免后期可能出现的纠纷。

【以案说险】车险实名投保不能大意!
青岛分公司 2021-12-24 3

案例简介

Z先生经人介绍认识了保险个人代理W,办理自己车辆保险。双方刚认识彼此不熟悉,Z先生工作忙没有时间详细过问保险事宜。搁置几天后,为了促成该笔业务,W报价后主动向z先生承诺:先垫付费用为其购买保险,Z先生忙于工作,见保单已生成,即将保费款项支付给W。后Z先生因车辆转卖原因,联系保险公司要求退保商业险,被告知自己非保单投保人无法办理,经保险公司详细说明,后悔自己委托他人代办太仓促。

案列分析:

保险法中规定: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因此保险公司对于涉及保单的修改及退保相关操作,均需要由投保人来提供相关资料。本次案件中Z先生在投保时由代理W来做投保人,即将整个保险合同相关的投保权益都转移给代理W,虽然不会影响到车辆的理赔权益,但是保险合同的签订相关都受到影响。

消费提示:

车辆投保时一定要使用真实的姓名与资料,资料真实与完整也是对于消费者的一种保护,谁的车辆,谁做投保人,可以有效避免后期可能出现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