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险:小心物业责任险中“不定时炸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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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于网络,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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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简介

2020年7月,某花园小区高空落下一大块水泥,砸到王先生停放的汽车,汽车天窗玻璃及车顶严重损坏。王先生在车子被砸后,马上报警并联系了保险公司,保险公司称可以赔付,但只能赔付维修费中70%的额度,对于无法赔付的30%,王先生找到了物业服务公司要求赔偿。

该物业服务公司在我司投保了《物业企业管理责任保险》,发生事故后向我司报案,理赔人员来到事发的2号楼,这栋楼的西面有一排停车位,向上望去是阳台位置,阳台一旁是水泥浇筑出来的设备平台,根据物业公司及车主的指认,正是7楼平台边缘的一块水泥脱落,砸中了王先生的爱车,7楼设备平台外檐确实缺了一角。


       案例分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楼房外立面围墙属物业管理范畴,在管理范围内发生本次事故,物业应该承担剩下30% 的赔偿责任,且符合我司的保险条款责任。


图片来源于网络,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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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提示

因工艺和选材质量的不确定性,建筑外立面的水泥出现脱落的情况几乎无法避免,存在在我们身边的建筑外墙,有可能成为“不定时炸弹”。因此,我司同时向物业服务公司提出风险管理建议:物业方面应及时修补已脱落的外墙,同时加大对其他楼外墙的检查力度,防患于未然,保障小区居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