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险】改变房屋用途的“风险”,你了解吗? 返回列表页>>

 

    [案情简介]:

小刘通过保险公司官网,自行扫码购买了一份家庭财产保险。某天房子内突发火灾,小刘找到保险公司,在保险公司理赔人员查勘之后,却被告知无法理赔。小刘起初十分不理解,但重新查看保单后,懊悔不已!

 

    [案例分析]:

原来,家住一楼的小刘买了保险后,认为风险得到了保障,便将原本用于居住的房子,改成了一间小型超市,做起了生意。由于超市内存货较多,且存在易燃易爆物品,才导致突然着火。保险公司现场查勘后,仔细核对保险单证,最终拒赔了小刘。

保险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被保险人未履行前款规定的通知义务的,因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同时家财险条款第八条:用于生产经营的房屋和其他财产发生的任何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小刘投保的房屋原为居住性质,改成超市后,改变了标的使用性质,风险程度显著增加,且未通知保险公司进行相应批改调整,因此无法得到理赔。

保险公司向小刘建议,若想继续投保相应房产及财产,只要选择保单约定性质与标的实际使用性质一致的保险产品,风险便可得到保障了。

 

    [消费提示]:

1、消费者在购买保险产品时,要明确条款内容,特别是责任免除项目以及明确强调的内容。

2、在改变标的使用性质后,投保人需及时向保险公司反馈,对保险产品进行相应调整,才能得到风险的保障!

 

【以案说险】改变房屋用途的“风险”,你了解吗?
青岛分公司 2022-03-11 1

 

    [案情简介]:

小刘通过保险公司官网,自行扫码购买了一份家庭财产保险。某天房子内突发火灾,小刘找到保险公司,在保险公司理赔人员查勘之后,却被告知无法理赔。小刘起初十分不理解,但重新查看保单后,懊悔不已!

 

    [案例分析]:

原来,家住一楼的小刘买了保险后,认为风险得到了保障,便将原本用于居住的房子,改成了一间小型超市,做起了生意。由于超市内存货较多,且存在易燃易爆物品,才导致突然着火。保险公司现场查勘后,仔细核对保险单证,最终拒赔了小刘。

保险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被保险人未履行前款规定的通知义务的,因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同时家财险条款第八条:用于生产经营的房屋和其他财产发生的任何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小刘投保的房屋原为居住性质,改成超市后,改变了标的使用性质,风险程度显著增加,且未通知保险公司进行相应批改调整,因此无法得到理赔。

保险公司向小刘建议,若想继续投保相应房产及财产,只要选择保单约定性质与标的实际使用性质一致的保险产品,风险便可得到保障了。

 

    [消费提示]:

1、消费者在购买保险产品时,要明确条款内容,特别是责任免除项目以及明确强调的内容。

2、在改变标的使用性质后,投保人需及时向保险公司反馈,对保险产品进行相应调整,才能得到风险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