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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以案说险-侥幸心里不可有,伪造现场不赔付 返回列表页>>

一、典型案例

20217月,在五家渠市超市门口,客户报案路口限高杆发生刮擦。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到达事故现场,根据经验发现此次碰撞现场疑点重重,为伪造现场。我司查勘员与客户耐心沟通,客户谎称是驾车摆弄车载蓝牙无意与限高杆碰撞,后查勘员向客户讲清车辆骗取保险的利害关系,并要求调取街边店铺监控录像后,客户终承认车辆在几天前就已出险,而原因是自己撞击到障碍物,当时不想报案怕第二年保险费上浮。

    二、案例分析

根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示范条款第一章机动车损失保险第八条责任免除第(一)条之规定: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不论任何原因造成被保险机动车的任何损失和费用,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此次车辆碰撞是由于早期出险但未第一时间报案,事后伪造现场报案。

  三、风险提示

    在购买保险时需仔细阅读保险条款,了解所购买险种赔付范围及免责部分。保险法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进行保险欺诈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