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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车不谨慎,超速酿事故

典型案例:

202184日早上,郑先生超速驾驶汽车在某路段交叉路口不慎碰撞了一辆三轮电动车,事故造成两车严重受损,三轮车驾驶员受重伤。

案例分析:

郑先生的事故现场位于仙桃市318国道某交叉路口,该道路路面宽30米,设有限速标识60公里/小时,分快,慢、非双向六车道。郑先生在驾驶汽车经过该路段岔路时未仔细观察路况,也未保持安全车速,最终导致与岔路驶出的三轮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严重的交通事故。

政策依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第四十二条 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

合同依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2020版)》第六条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被保险机动车驾驶人(以下简称“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造成被保险机动车直接损失,且不属于免除保险人责任的范围,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风险提示: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在此小编提醒各位机动车驾驶员,行车过程中一定要谨慎行驶,不超速、不违章,不疲劳驾驶。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高架桥上行驶时,遇到岔路口一定要观察路口情况、减速慢行,不仅要对自身负责,也要对车内乘客和他人的安全负责。

【以案说险】驾车不谨慎,超速酿事故
湖北分公司 2022-03-15 5

驾车不谨慎,超速酿事故

典型案例:

202184日早上,郑先生超速驾驶汽车在某路段交叉路口不慎碰撞了一辆三轮电动车,事故造成两车严重受损,三轮车驾驶员受重伤。

案例分析:

郑先生的事故现场位于仙桃市318国道某交叉路口,该道路路面宽30米,设有限速标识60公里/小时,分快,慢、非双向六车道。郑先生在驾驶汽车经过该路段岔路时未仔细观察路况,也未保持安全车速,最终导致与岔路驶出的三轮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严重的交通事故。

政策依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第四十二条 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

合同依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2020版)》第六条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被保险机动车驾驶人(以下简称“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造成被保险机动车直接损失,且不属于免除保险人责任的范围,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风险提示: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在此小编提醒各位机动车驾驶员,行车过程中一定要谨慎行驶,不超速、不违章,不疲劳驾驶。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高架桥上行驶时,遇到岔路口一定要观察路口情况、减速慢行,不仅要对自身负责,也要对车内乘客和他人的安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