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
最近有个朋友很着急的找到小编,询问交强险退保的事情。原来朋友提前给自己的车辆续保了车险。但是计划赶不上变化,这不,朋友又突然想更换新车了,到保险公司办理退保,却被告知交强险不符合退保条件。朋友表示疑惑,于是想来证实一下。为了避免大家发生类似的情况,小编觉得很有在此跟大家普及下交强险的退保事宜。
案例分析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交强险不同于商业车险,保险人实行见费出单,保险合同成立后,只有在特定情形下才可以退保。保险人按照日费率,以投保人申请之日起至本保单终止之日止计算所退保费。
案例提示
符合以下任意一种情形,投保人可以申请退保交强险。
(一)被保险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办理停驶的;
(三)被保险机动车经公安证实丢失的;
(四)投保人重复投保交强险的;
(五)被保险机动车被转卖、转让、赠送至车籍所在地以外的地方(车籍所在地按地市级行政区域划分);
最后,小编再次提示:
第一、交强险保单不可多买也不可少买,如果不慎重复购买了,可提供重复的交强险保单,只能对后一份交强险办理退保;
第二、保险合同成立后,只能针对上述五种情形,方可退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