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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以案说险-故意摆放现场,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返回列表页>>

一、典型案例

20221913,标的车主向我司报案称其驾驶标的车行驶至迎宾路街道停车场停车时碰撞墙壁。事故导致标的车前部受损。出险后我司查勘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查勘。先行确认标的损失,标的车机盖,中网,前杠不同程度受损,但是现场墙壁无任何碰撞痕迹,询问驾驶员车辆有没有行车记录仪,准备上车调取记录仪时,驾驶员告知前天开车在税务局办事时碰,当时着急没报案,没拍照片,今天摆现场报案。我司查勘员告知客户,车辆发生碰撞如第一时间未报案的,您报案时可以如实的说,我们可以跟您一起去复勘现场核实,或者调取监控视频来证实车辆确实碰撞,均可以获得保险理赔,但是虚假报案,故意摆放现场是不能得到保险理赔的,最终客户主动放弃索赔,整案拒赔10212元。

二、案例分析

根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示范条款(2020款)机动车损失保险责任免除第条第一款之规定: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驾驶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三、风险提示

接到高端车型报案时,建议第一时间赶往现场,查勘现场时应注意核实事故碰撞痕迹,刹车痕迹及出险是否符合常理。并核实车辆状态与驾驶员状态是否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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