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险】及时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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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于网络,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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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2022年6月6日18时,杨先生在某市发生单方事故;事故发生后,杨先生未及时向交警部门及保险公司报案,自行离开了现场。直至次日20时,杨先生致电保险公司报案,经工作人员核实,损失无法确认为本起事故造成,故保险公司不予理赔。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保险人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


【消费提醒】

在车辆事故发生后,车主应第一时间致电交警部门及保险公司,避免因逾期报案而造成案件无法确认,最终无法正常理赔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