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险】摩托车意外事故理赔的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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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

2021830日,罗某驾驶两轮摩托车送孙女上学途中因路滑不慎摔入路边水沟,事故造成罗某受伤。罗某在保险公司投保有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随即便向保险公司报案索赔。保险公司理赔员在收集资料过程中发现罗某未获得摩托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而该情形根据意外险条款免责条例属于责任免除,最终该案无法理赔。

案例分析:

摩托车作为轻便、经济的交通工具被广泛使用,但是由于摩托车具有不稳定性和驾驶操作部位非封闭性的特点,近年来所引发的交通事故日益增多,因此大部分车主为了保障自身权益都会投保意外险。而普通民众因为对道路交通法规意识淡薄、对保险条款知识认知不够全面,往往容易忽略意外险中涉及酒后驾车、无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等免赔情形。本案中的摩托车驾驶员罗某就在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的情况下行驶导致意外发生,最终无法获得保险理赔。

政策依据:

承保条款依据:《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第十一条第二款第四条 被保险人酒后驾车、无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期间属于责任免除范围。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条 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风险提示:

小保在此提醒各位车主,驾驶摩托车必须经过车辆管理机关检验合格,领取号牌、行驶证后方可上路,同时为了减少意外造成的人身及经济损失,建议购买个人人身意外险伤害保险、摩托车专用意外险等保险产品,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车主也应主动避免无证驾驶、驾驶证失效后驾驶等属于免责情形的驾驶行为,以防出现无法理赔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