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险】正确认识个人信用贷款保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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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贷款保证保险,主要责任是借款人无法按照贷款合同中规定的还款金额和还款日期履行义务,会由所购买保险的保险公司来替代偿还贷款,日后会向借款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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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简介

李先生从事餐饮行业多年,因资金周转困难,通过投保某保险公司个人贷款保证保险获得某银行12万元贷款,分期36期还款。10个月后,李先生因公司营利提前办理了贷款结清业务,保险合同约定的第11-36期保费因合同终止而无需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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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解析

个人贷款保证保险是以借贷关系为承保基础的保证保险产品,被保险人一般为经银行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开办贷款业务的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投保人一般均是与被保险人订立个人借款合同的借款人。李先生购买个人贷款保证保险是银行放贷的前提条件,实际放款人是银行机构。李先生办理提前结清贷款后,保险公司不再承担保险责任,因此不需再缴纳剩余账期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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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保提示 


什么是贷款保证保险?

个人贷款保证保险,是保险公司为有贷款需求、但凭自身信用难以直接从银行获得贷款的消费者,提供还款保证的一种保证保险。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享有独立的保险责任范围和免责条件,并且享有法定的代位求偿权,权利范围限于赔付范围。该产品的功能是为有融资需求的借款人提供增信支持,为出借人的资金损失提供风险保障。



谨慎办理业务,依法履行合同

目前,正规的金融保险机构办理个人贷款保证保险时都会进行“双录”,避免后期产生矛盾纠纷难以取证的问题。消费者办理业务时,须认真了解业务流程,仔细浏览操作提示,认真阅读合同、投保提示、保险条款、告知事项等相关文件。线上投保的,切勿随意输入个人信息,盲目勾选确认按钮,以免错过重要信息。

消费者签署保险合同后,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和缴纳保费,否则可能因违约承担相关责任,甚至影响个人征信记录。



保护个人信息,正当途径维权

当前,一些组织和个人为谋取不当利益,通过电话、短信、视频媒体、微信网络等教唆、诱骗投保人办理“全额退保”,在此提醒消费者要提高警惕。消费者投保个人贷款保证保险后,如产生纠纷,应通过保险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正规渠道解决,不要将银行卡、身份证及保单等材料轻易交给他人,以免被非法使用或者陷入金融骗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