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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王某购买了某保险公司的家庭财产保险,某日管道爆裂漏水,造成房屋地板受损,于是向保险公司报案。理赔人员经过现场查勘发现,王某居住在陈旧楼房,出险原因属于水管年久失修、腐蚀变质,故不属于保险合同赔偿范围内。
【法律依据】
根据家庭财产综合保险附加管道破裂及水渍保险条款,“保险责任:本附加险负责因被保险人室内的自来水管道、下水管道和暖气管道(含暖气片)突然破裂致使水充外溢或邻居家漏水造成被保险人保险财产的损失;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一)由于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私自改动原管道(含暖气片)设计造成家庭财产的损失;(二)由于施工使管道破裂造成家庭财产的损失;(三)因管道试水、试压造成管道破裂跑水造成的家庭财产损失;(四)因为管道年久失修,锈蚀所引起的管道破裂;(五)其他不属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
在本案中,现场查勘能够确认管道并非因高压、碰撞、严寒或高温造成的破裂,因此不属于保险责任。
【消费提醒】
购买家庭财产保险时,消费者尤其要注意保险责任和免责条款,遇到不懂的问题要及时咨询保险公司相关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