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险】财产一切险是万能吗? 返回列表页>>

一、案例简介  

某日,保险公司接到一名码头负责人吴某报案电话,吴某称码头岸吊机房内突发火情事故,事故造成集电环过火受损需整体更换。保险公司随后安排理赔专员前往事故发生地进行查勘。经调查发现,事故系由设备内部突发电流过大引发击穿短路引发自燃,不属于财产一切险的保险责任范围,但属于机器损坏险的保险责任范围。吴某对此不解,理赔专员遂与吴某详细讲解,吴某听完讲解后了然表示所幸当时配置不同险种的保障,发挥了保障作用,减少企业损失。

二、案例评析

该码头当时投保有财产一切险、机器损坏险,且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经保险公司调查发现,事故系由设备内部突发电流过大引发击穿短路引发自燃,并未蔓延失去控制,故不属于保单定义火灾事故,不属于财产一切险的保险责任范围,属于机器损坏险的保险责任范围。

保险小课堂:

保险条款中对火灾有明确定义:在时间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构成本保险的火灾责任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有燃烧现象,即有热有光有火焰;2.偶然、意外发生的燃烧;3.燃烧失去控制并有蔓延扩大的趋势。

电机、电器、电气设备因使用过度、超电压、碰线、弧花、漏电、自身发热所造成的本身损毁,不属于火灾责任。

由于燃烧现象仅发生在设备内部,并没有蔓延扩大的趋势,故无法构成财产一切险的“火灾”定义,无法从财产一切险中获得理赔。

但本案是由于超电压引起的事故,被保险人同时投保了机器损坏险,因超负荷、超电压、碰线、电弧、漏电、短路、大气放电、感应电及其他电气原因引起或构成突然的、不可预料的意外事故造成的物质损坏或灭失,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保险公司应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通过机器损坏险对本次事故进行赔偿,弥补财产一切险免责的部分,更大发挥保险保障作用,减少企业的损失。

三、风险提示

1、每个险种有自身保障范围和除外责任,消费者投保时需多加了解保险合同加粗、加黑部分,如保险保障范围与除外责任等。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搭配其他险种进行更全面保障,助力平稳生产经营;

2、在生产经营各环节建议做好防灾减损相关举措,发生保险事故时,请尽快报案,消费者在保证自身安全前提下应当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以案说险】财产一切险是万能吗?
广东分公司 2023-03-15 50

一、案例简介  

某日,保险公司接到一名码头负责人吴某报案电话,吴某称码头岸吊机房内突发火情事故,事故造成集电环过火受损需整体更换。保险公司随后安排理赔专员前往事故发生地进行查勘。经调查发现,事故系由设备内部突发电流过大引发击穿短路引发自燃,不属于财产一切险的保险责任范围,但属于机器损坏险的保险责任范围。吴某对此不解,理赔专员遂与吴某详细讲解,吴某听完讲解后了然表示所幸当时配置不同险种的保障,发挥了保障作用,减少企业损失。

二、案例评析

该码头当时投保有财产一切险、机器损坏险,且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经保险公司调查发现,事故系由设备内部突发电流过大引发击穿短路引发自燃,并未蔓延失去控制,故不属于保单定义火灾事故,不属于财产一切险的保险责任范围,属于机器损坏险的保险责任范围。

保险小课堂:

保险条款中对火灾有明确定义:在时间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构成本保险的火灾责任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有燃烧现象,即有热有光有火焰;2.偶然、意外发生的燃烧;3.燃烧失去控制并有蔓延扩大的趋势。

电机、电器、电气设备因使用过度、超电压、碰线、弧花、漏电、自身发热所造成的本身损毁,不属于火灾责任。

由于燃烧现象仅发生在设备内部,并没有蔓延扩大的趋势,故无法构成财产一切险的“火灾”定义,无法从财产一切险中获得理赔。

但本案是由于超电压引起的事故,被保险人同时投保了机器损坏险,因超负荷、超电压、碰线、电弧、漏电、短路、大气放电、感应电及其他电气原因引起或构成突然的、不可预料的意外事故造成的物质损坏或灭失,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保险公司应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通过机器损坏险对本次事故进行赔偿,弥补财产一切险免责的部分,更大发挥保险保障作用,减少企业的损失。

三、风险提示

1、每个险种有自身保障范围和除外责任,消费者投保时需多加了解保险合同加粗、加黑部分,如保险保障范围与除外责任等。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搭配其他险种进行更全面保障,助力平稳生产经营;

2、在生产经营各环节建议做好防灾减损相关举措,发生保险事故时,请尽快报案,消费者在保证自身安全前提下应当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