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险】及时报案理赔早,保险权益保护好 返回列表页>>

一、案情简介

县医院与保险公司签订了医疗责任保险合同并缴纳保费,约定保险期间为20191月1日至201912月31日。保单抄件载明:本保单采用期内索赔制,追溯期为零。20196月27日,患者胡某某因该县医院医疗过失行为导致胡某某伤残2019年10月25日,胡某某起诉县医院,后经双方和解确认由县医院支付胡某某残疾赔偿金等费用。20221121日县医院起诉要求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支付县医院赔偿金、诉讼费以及律师费

二、处理结果

法院判决认为,县医院保险公司处投保了医疗责任保险,并签订保险合同、缴纳保费,双方形成了保险合同关系,保险单及《保险条款》构成了完整的保险合同内容,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符合法律规定,应受法律保护,对双方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保险条款》第三十二条,“被保险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故县医院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的时间应当为 201910月25日。但是直到本案起诉时即20221121日止,县医院始终未保险公司提交理赔材料。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县医院201910月25日起,便已经知道保险事故发生,诉讼时效也因此开始计算。201910月25日至202210月24日期间,县医院无法提供证据证据证明其保险公司提交了理赔的相关材料,本案已经超过年的诉讼时效。故最终法院驳回了县医院的诉讼请求。

三、案例评析(包括适用法律法规、风险提示等)

期内索赔制是指提出索赔的时间点需要处于有效保险期间内。

本案中还涉及另外一个法律概念——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也就是说,如果超过诉讼时效就有可能带来败诉的风险。《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故为防止理赔风险,在保险事故发生后,我司提醒各位消费者及时报案理赔。及时报案不仅有利于保险公司尽早核实事故,提供相应的理赔服务,使您尽早获得理赔,也有利于避免您的保险利益受损。如果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更甚于若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时间超过了诉讼时效,那么您可能将无法获得相应的保险金。


【以案说险】及时报案理赔早,保险权益保护好
宁波分公司 2023-03-15 11

一、案情简介

县医院与保险公司签订了医疗责任保险合同并缴纳保费,约定保险期间为20191月1日至201912月31日。保单抄件载明:本保单采用期内索赔制,追溯期为零。20196月27日,患者胡某某因该县医院医疗过失行为导致胡某某伤残2019年10月25日,胡某某起诉县医院,后经双方和解确认由县医院支付胡某某残疾赔偿金等费用。20221121日县医院起诉要求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支付县医院赔偿金、诉讼费以及律师费

二、处理结果

法院判决认为,县医院保险公司处投保了医疗责任保险,并签订保险合同、缴纳保费,双方形成了保险合同关系,保险单及《保险条款》构成了完整的保险合同内容,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符合法律规定,应受法律保护,对双方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保险条款》第三十二条,“被保险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故县医院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的时间应当为 201910月25日。但是直到本案起诉时即20221121日止,县医院始终未保险公司提交理赔材料。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县医院201910月25日起,便已经知道保险事故发生,诉讼时效也因此开始计算。201910月25日至202210月24日期间,县医院无法提供证据证据证明其保险公司提交了理赔的相关材料,本案已经超过年的诉讼时效。故最终法院驳回了县医院的诉讼请求。

三、案例评析(包括适用法律法规、风险提示等)

期内索赔制是指提出索赔的时间点需要处于有效保险期间内。

本案中还涉及另外一个法律概念——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也就是说,如果超过诉讼时效就有可能带来败诉的风险。《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故为防止理赔风险,在保险事故发生后,我司提醒各位消费者及时报案理赔。及时报案不仅有利于保险公司尽早核实事故,提供相应的理赔服务,使您尽早获得理赔,也有利于避免您的保险利益受损。如果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更甚于若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时间超过了诉讼时效,那么您可能将无法获得相应的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