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险】警惕踏入“全额退保”误区 返回列表页>>

【案情简介】

近期,韦某在其居住的小区业主微信群中看到有人发布消息称,买房时购买的房贷综合保险可以“全额退保”,向某中介公司交一些“手续费”或“咨询费”还可代办退保。韦某认为业主群发布的消息可信,未进一步核实便将咨询费、保单、身份证及银行卡交给中介公司。次日,中介公司以韦先生名义向保险公司申请全额退保,遭拒后向监管机构投诉谎称保险公司不予退保,意图通过投诉胁迫全额退保。同时,在业主群中煽动其他办理房贷“全额退保”的客户一起致电监管机构进行投诉维权,以此不断施压,迫使保险公司全额退保。保险公司逐个联系投保人了解情况,并耐心解释保险合同有关退保规定及不能全额退保原因,沟通后客户对房贷综合保险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也打消了退保的念头,但被中介骗取的咨询费已无法追回。

【案情分析】

一些不法分子以“可办理全额退保”、“专业维权”、提供法务援助等幌子诱惑消费者办理“全额退保”,甚至煽动消费者以维权的方式向监管机构恶意投诉保险公司,胁迫保险公司全额退保,并从中获取消费者的“咨询费”或“手续费”。上述案件中,不法分子利用消费者对“业主群”、“家长群”戒备心低的心理,混入“业主群”内发布消息诱导消费者。韦某在交付咨询费及相关证件材料前,未核实中介的资质,且未联系保险公司核实退保事宜,导致最后未获得全额退保,反而造成经济损失,同时将个人信息透露给中介,埋下信息泄露的风险隐患。

【风险提示】

1. 投保前应充分了解产品内容。消费者购买保险产品前应充分了解该产品的保障及免责等重要内容。避免踏入“全额退保”、“代理退保”等误区,导致失去风险保障。

2. 认清资质,正规渠道办理保险业务。消费者在购买保险产品或办理保险业务时,应选择正规持牌保险公司、正规销售渠道和正规从业人员。警惕不具备合法资格的中介机构代理保险业务,可通过中国银保监会官网“在线服务”栏目查询确认保险机构资质。

3. 理性维权,拒绝非法“代理退保”行为。消费者要通过正常渠道,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在购买保险产品或享受保险服务过程中发生纠纷的,可直接向保险公司投诉,主张民事权益;未能通过协商解决纠纷的,可向行业调解组织申请调解;通过投诉、调解仍不能解决民事纠纷的,可根据合同约定,向仲裁机构提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谨慎办理退保,远离非法“代理退保”,勿受“全额退保”、“退旧保新”等虚假承诺诱导,不要参与违背合同约定、提供虚假信息、编造事实等违法行为。

4. 防范个人信息泄露风险。消费者应注重增强个人信息安全意识,提高信息安全防护能力,不轻易将身份证、银行卡、保险合同等重要证件交给陌生人或中介机构,避免信息外泄、信息盗用给自身资金安全埋下风险隐患。如发现自身合法权益受到违法行为侵害,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5. 正常退保业务应由投保人与保险公司依据合同约定办理,不要轻信他人可全额退保承诺。我国《保险法》第54条规定:保险责任开始前,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手续费,保险人应当退还保险费。保险责任开始后,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应当将已收取的保险费,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至合同解除之日止应收的部分后,退还投保人。




【以案说险】警惕踏入“全额退保”误区
广西分公司 2023-03-17 71

【案情简介】

近期,韦某在其居住的小区业主微信群中看到有人发布消息称,买房时购买的房贷综合保险可以“全额退保”,向某中介公司交一些“手续费”或“咨询费”还可代办退保。韦某认为业主群发布的消息可信,未进一步核实便将咨询费、保单、身份证及银行卡交给中介公司。次日,中介公司以韦先生名义向保险公司申请全额退保,遭拒后向监管机构投诉谎称保险公司不予退保,意图通过投诉胁迫全额退保。同时,在业主群中煽动其他办理房贷“全额退保”的客户一起致电监管机构进行投诉维权,以此不断施压,迫使保险公司全额退保。保险公司逐个联系投保人了解情况,并耐心解释保险合同有关退保规定及不能全额退保原因,沟通后客户对房贷综合保险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也打消了退保的念头,但被中介骗取的咨询费已无法追回。

【案情分析】

一些不法分子以“可办理全额退保”、“专业维权”、提供法务援助等幌子诱惑消费者办理“全额退保”,甚至煽动消费者以维权的方式向监管机构恶意投诉保险公司,胁迫保险公司全额退保,并从中获取消费者的“咨询费”或“手续费”。上述案件中,不法分子利用消费者对“业主群”、“家长群”戒备心低的心理,混入“业主群”内发布消息诱导消费者。韦某在交付咨询费及相关证件材料前,未核实中介的资质,且未联系保险公司核实退保事宜,导致最后未获得全额退保,反而造成经济损失,同时将个人信息透露给中介,埋下信息泄露的风险隐患。

【风险提示】

1. 投保前应充分了解产品内容。消费者购买保险产品前应充分了解该产品的保障及免责等重要内容。避免踏入“全额退保”、“代理退保”等误区,导致失去风险保障。

2. 认清资质,正规渠道办理保险业务。消费者在购买保险产品或办理保险业务时,应选择正规持牌保险公司、正规销售渠道和正规从业人员。警惕不具备合法资格的中介机构代理保险业务,可通过中国银保监会官网“在线服务”栏目查询确认保险机构资质。

3. 理性维权,拒绝非法“代理退保”行为。消费者要通过正常渠道,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在购买保险产品或享受保险服务过程中发生纠纷的,可直接向保险公司投诉,主张民事权益;未能通过协商解决纠纷的,可向行业调解组织申请调解;通过投诉、调解仍不能解决民事纠纷的,可根据合同约定,向仲裁机构提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谨慎办理退保,远离非法“代理退保”,勿受“全额退保”、“退旧保新”等虚假承诺诱导,不要参与违背合同约定、提供虚假信息、编造事实等违法行为。

4. 防范个人信息泄露风险。消费者应注重增强个人信息安全意识,提高信息安全防护能力,不轻易将身份证、银行卡、保险合同等重要证件交给陌生人或中介机构,避免信息外泄、信息盗用给自身资金安全埋下风险隐患。如发现自身合法权益受到违法行为侵害,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5. 正常退保业务应由投保人与保险公司依据合同约定办理,不要轻信他人可全额退保承诺。我国《保险法》第54条规定:保险责任开始前,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手续费,保险人应当退还保险费。保险责任开始后,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应当将已收取的保险费,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至合同解除之日止应收的部分后,退还投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