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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翟某于2022年6月投保了一份个人贷款保证保险用于资金周转,但11月翟某拒绝还款,工作人员联系下,仍执意违约。不久,翟某投保的保险公司收到自称投保人翟某的姐姐李某的投诉称保险公司承保时未如实告知保单约定每月还款费用,并以此为由要求全额退保。
保险公司在受理投诉后立即联系李某了解情况,工作人员发现手机号、口音均非本地,且话术专业疑似黑产,并比对“双录”资料投诉电话及保单登记电话时发现李某并非客户翟某的姐姐,且投诉内容与真实情况明显不相符。
为防止客户的合法权益继续遭受侵害,投诉专员面访客户翟某普及了个人信息资料泄露风险以及听信代理退保骗局将面临的经济损失风险。
【法律依据】
根据《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业务监管办法》(银保监办发〔2020〕39号)第十四条之规定,保险公司应当制定信保业务的承保标准和操作规范。融资性信保业务应当建立承保可回溯管理机制,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要求保存相关资料;通过互联网承保的融资性信保业务,应当对投保人身份信息真实性进行验证,完整记录和保存互联网保险销售行为信息,确保记录全面、不可篡改。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银保监会令〔2022〕9号)第十二条之规定,银行保险机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建立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机制,对产品和服务销售过程进行记录和保存,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升可回溯管理便捷性,实现关键环节可回溯、重要信息可查询、问题责任可确认。
近年来黑产代理团队增多,通过网络、媒体、微信等公众平台发布“代理维权”信息,但实际以“维权”之名行“牟利”之实,同时还会要求消费者提供家庭住址等敏感信息,个人信息存在被恶意使用、违法泄露或买卖等风险。如鼓动保险消费者退保正常的保险合同,收取高额“代理维权”手续费,退保后还会诱导消费者“退旧买新”,购买所谓“高收益”理财产品,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财产安全权和信息安全权。
本案例是投保人委托黑产代理“代理退保”,保险公司通过可回溯机制发现黑产代理冒名投诉,破解了“代理退保”的骗局,有效制止了投保人翟某进一步泄漏信息,防止损失持续扩大,从而保障金融消费者的信息安全权。
“代理退保”是指一些机构或个人以“可代理全额退保”为由,以非法牟利为目的,怂恿、诱导消费者委托其代理“全额退保”事宜,并收取高额手续费。
【消费提醒】
1、消费者要依法维权,通过当地监管部门、保险行业协会维权,或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不轻信“代理维权”“代理退保”的虚假承诺,以免自身权益受损。
2、消费者要提高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妥善保管重要身份信息、敏感金融信息。切勿将银行卡、身份证、保险合同等重要单证轻易转交他人,以免被恶意使用或非法买卖,给自身信息安全埋下隐患。
3、消费者在购买金融产品时,应充分了解产品详细内容,根据自身需求及经济情况购买适合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