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险】“退旧保新”须小心,“理财升级”要看清! 返回列表页>>

一、案例介绍

大学生小李即将毕业进入社会工作,通过勤工俭学,他于2020年7月给自己投保了一份人身保险,每年缴费5706元。

2021年5月,小李在即将要缴纳第二期保费的时候,接到一个自称是“保单管理”公司的来电,称能免费为客户进行保单检视,小李半信半疑地将自己的保单情况进行了介绍。

“保单管理”公司人员让小李进行保单升级,升级之后的“理财计划”可以获得更高的保证收益,小李被一番介绍后终于心动了。

小李同意后,还没仔细阅读条款,“保单管理”公司人员就让小李签署了好几份申请书,还带走了小李的身份证、银行卡复印件以及保险合同原件。

2021年8月,小李通过快递收到一份年金保险合同。小李非常诧异,明明自己没有再买过保险。仔细一查,小李才恍然大悟,原来什么保单升级理财计划都是假的,这个“保单管理公司”人员在未经小李本人知悉的情况下,把小李的旧保单退保了,重新投保以牟取新投保保单的佣金利益。

小李现在已经失去了原有保单的保险保障,陷入了另一个合同纠纷里,小李悔之晚矣。

二、案例启示

在此提示消费者注意:

保险消费者需警惕不良销售人员以回馈老客户、补偿收益或保单升级等为由,诱导保险消费者解除已有的人身保险合同(俗称退保),并用退保资金购买其他人身保险产品。

消费者在投保前需充分考虑自身保险保障需求和经济能力,科学理性投保,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消费者若中途退保,需考虑保单利益受损和保险保障中断风险。

一般情况下,投保人在犹豫期后解除人身保险合同,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投保人可能会遭受一定损失,同时将失去已有的保险保障。

另外,消费者再次投保时,保险条款中约定的保险责任免除期或等待期一般会重新计算;同时某些人身保险对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和投保年龄等有限制条件,再次投保时可能面临保险公司加费承保、拒绝承保等情况。

温馨提醒广大消费者,特别是青少年群体,面对“高息理财”诱惑请提高警惕,注意个人信息安全防护,树立理性消费理念,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来源自消费者点评(https://mp.weixin.qq.com/s/U24-lsDa9lEbrjuxy5VD9w)

【以案说险】“退旧保新”须小心,“理财升级”要看清!
宁波分公司 2023-06-21 52

一、案例介绍

大学生小李即将毕业进入社会工作,通过勤工俭学,他于2020年7月给自己投保了一份人身保险,每年缴费5706元。

2021年5月,小李在即将要缴纳第二期保费的时候,接到一个自称是“保单管理”公司的来电,称能免费为客户进行保单检视,小李半信半疑地将自己的保单情况进行了介绍。

“保单管理”公司人员让小李进行保单升级,升级之后的“理财计划”可以获得更高的保证收益,小李被一番介绍后终于心动了。

小李同意后,还没仔细阅读条款,“保单管理”公司人员就让小李签署了好几份申请书,还带走了小李的身份证、银行卡复印件以及保险合同原件。

2021年8月,小李通过快递收到一份年金保险合同。小李非常诧异,明明自己没有再买过保险。仔细一查,小李才恍然大悟,原来什么保单升级理财计划都是假的,这个“保单管理公司”人员在未经小李本人知悉的情况下,把小李的旧保单退保了,重新投保以牟取新投保保单的佣金利益。

小李现在已经失去了原有保单的保险保障,陷入了另一个合同纠纷里,小李悔之晚矣。

二、案例启示

在此提示消费者注意:

保险消费者需警惕不良销售人员以回馈老客户、补偿收益或保单升级等为由,诱导保险消费者解除已有的人身保险合同(俗称退保),并用退保资金购买其他人身保险产品。

消费者在投保前需充分考虑自身保险保障需求和经济能力,科学理性投保,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消费者若中途退保,需考虑保单利益受损和保险保障中断风险。

一般情况下,投保人在犹豫期后解除人身保险合同,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投保人可能会遭受一定损失,同时将失去已有的保险保障。

另外,消费者再次投保时,保险条款中约定的保险责任免除期或等待期一般会重新计算;同时某些人身保险对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和投保年龄等有限制条件,再次投保时可能面临保险公司加费承保、拒绝承保等情况。

温馨提醒广大消费者,特别是青少年群体,面对“高息理财”诱惑请提高警惕,注意个人信息安全防护,树立理性消费理念,保障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