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险】车辆被撞了,对方耍赖不赔怎么办? 返回列表页>>

案例简介:

在上班途中,李某车辆与张某车辆发生碰撞,导致双方车辆不同程度受损,事故经交警认定张某负全部责任,随即张某向保险公司报案,经保险公司查勘人员定损李某车辆损失8000元,但张某只投保了交强险,保险公司只赔付2000元,剩余6000元需张某自行承担。

数日后,李某车辆维修完毕,却怎么也联系不上张某,李某想到了保险代位求偿,于是联系自己的保险公司进行申请,在保险公司理赔人员积极主动指导并协助收集齐材料后,李某收到了赔款,保障了自身合法权益。

案例评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条规定:

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前款规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者取得损害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从第三者已取得的赔偿金额。

保险人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不影响被保险人就未取得赔偿的部分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案例中的李某投保了机动车辆商业保险并且包含机动车损失保险,于是向自己的保险公司申请代位求偿,由保险公司先行赔付,再由保险公司向张某追偿。

代位求偿为被保险人提供了双重保障,以确保被保险人的损失得以充分补偿。同时,也不至于由于保险赔付而使被保险人过分受益。

案例启示:

(一)向保险公司提出代位求偿申请时须注意以下事项:

1.投保了机动车损失险

2.事故属于保险责任的范围

3.事故责任明确,有第三方责任方,且被保险人未放弃索赔权。

(二)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当第一时间拨打交警122电话以及车辆投保保险公司的客服电话进行报案,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三)要正确认识保险产品,充分了解保险条款,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应提交相关材料并积极配合保险公司向事故的责任方进行追偿。

【以案说险】车辆被撞了,对方耍赖不赔怎么办?
天津分公司 2023-09-27 539

案例简介:

在上班途中,李某车辆与张某车辆发生碰撞,导致双方车辆不同程度受损,事故经交警认定张某负全部责任,随即张某向保险公司报案,经保险公司查勘人员定损李某车辆损失8000元,但张某只投保了交强险,保险公司只赔付2000元,剩余6000元需张某自行承担。

数日后,李某车辆维修完毕,却怎么也联系不上张某,李某想到了保险代位求偿,于是联系自己的保险公司进行申请,在保险公司理赔人员积极主动指导并协助收集齐材料后,李某收到了赔款,保障了自身合法权益。

案例评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条规定:

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前款规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者取得损害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从第三者已取得的赔偿金额。

保险人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不影响被保险人就未取得赔偿的部分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案例中的李某投保了机动车辆商业保险并且包含机动车损失保险,于是向自己的保险公司申请代位求偿,由保险公司先行赔付,再由保险公司向张某追偿。

代位求偿为被保险人提供了双重保障,以确保被保险人的损失得以充分补偿。同时,也不至于由于保险赔付而使被保险人过分受益。

案例启示:

(一)向保险公司提出代位求偿申请时须注意以下事项:

1.投保了机动车损失险

2.事故属于保险责任的范围

3.事故责任明确,有第三方责任方,且被保险人未放弃索赔权。

(二)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当第一时间拨打交警122电话以及车辆投保保险公司的客服电话进行报案,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三)要正确认识保险产品,充分了解保险条款,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应提交相关材料并积极配合保险公司向事故的责任方进行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