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简介
由于急需资金周转,俞先生在网上向一家银行申请了20万元贷款。为了获得增信服务,提高贷款成功率,俞先生选择了投保某保险公司的个人贷款保证保险,并按照提示进入保险环节。在投保页面中,还展示了投保提示、个人征信业务授权书、保险产品介绍、保险说明和保险协议。俞先生急于获得贷款,阅读后签订了保险合同。俞先生通过保险公司成功申请了贷款,但是对每次还款需要支付的保险费用产生了了异议。
保险公司服务专员调取了投保材料,并进行流程回溯,投保各环节均得到俞先生确认,并由其本人签署投保单等材料。服务专员向俞先生介绍了保证保险的保障功能、保险范围等,并为其提供了解决方案,可选择提前还款申请保险退保等。最终通过服务专员专业、耐心的沟通,帮助俞先生增强对于保险产品及投保流程的认知,成功消除了心中疑虑。
-案件评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三条规定:“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应当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当事人也可以约定采用其他书面形式载明合同内容。”;第十四条规定“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
本案例是俞先生缺乏对于保证保险产品的正确认知,未充分理解保险与贷款之间的关系,其功能是为有融资需求的借款人提供增信支持,故引发争议。最终通过保险公司积极沟通,成功化解了消费纠纷,切实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消费启示
1、正确理解个人贷款保证保险产品。贷款保证保险是以借贷关系为承保基础的一种保证保险产品,该产品的借款人为投保人,贷款人为被保险人,其功能是为有融资需求的借款人提供增信支持,为贷款人的资金损失提供风险保障。
2、合理评估个人贷款和保险需求。借款人可根据自身经济承受能力选择是否购买贷款保证保险产品,而非在办理贷款过程中必须购买,即借款人如符合出借人的贷款审批条件、可直接获得贷款,无需购买保证保险相关产品;如不符合出借人的贷款审批条件,可通过购买保证保险增信,以提高贷款成功率。
3、认真对待贷款和保险流程。如果借款人在办理贷款手续时确实需要购买个人贷款保证保险,除了要注意贷款协议外,还要仔细阅读个人贷款保证险的保险材料,尤其要注意保险责任等关键内容,除外责任、付款方式、付款金额和付款期限,了解后签字确认。如果您通过互联网申请贷款和投保,必须注意贷款操作页面的各个流程链接,根据页面提示仔细阅读保险说明、保险条款等,清楚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不要盲目勾选“知晓”按钮直接跳过重要信息,以免日后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4、按时还款和个人信用信息维护。个人贷款保证保险的保险并不免除借款人的还款义务。如果借款人逾期或违约,保险公司将首先赔偿贷款人,然后追回借款人,并可能将其上传到个人信用信息系统,这将对借款人未来的贷款、旅行、就业等产生负面影响,按时支付利息和保险费,不因过度负债和无力偿还贷款而影响个人信用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