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17日我司接到报案,王某称自己车辆宁AE4在中卫市新滩村行驶时玩手机,不慎撞到墙体,造成其车辆受损。当时因疫情封控原因,无法现场查勘,为保障客户权益,我司查勘员引导客户进行自行拍照,判断轮胎痕迹有疑义后,要求客户报警处理,客户先后报了公安及交警,并开具接警记录和认定书。
解封后,客户要求我司定损并赔付。查勘员积极利用外联关系多次调取报案事发路段及客户家庭住址附近卡扣视频,回溯了一个多月监控视频,终发现事发前车辆右前叶子板存在旧伤,客户存在故意碰撞的嫌疑。经与办案民警多次沟通,已将事故认定书收回,并根据以上证据材料,拒赔案件。
王某故意隐瞒事发事实,有骗保倾向。在保证客户权益的情况下,也应注重公司自身利益,防止发生道德风险。
根据保险法的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保险公司不负赔偿责任。在没有发生保险事故的情况下,故意制造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属于违法行为,保险公司有权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在公平交易的情况下,双方都有知情权,在维护自身权益的情况时,应保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根据真实情况履行保险合同约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