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险】虚报人员存侥幸,欺诈骗保后果重 返回列表页>>

案例简介

某保险公司接到某被保险单位报案,称其员工葛某在工作时晕倒,被送往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

该财险公司理赔人员前往事故现场,发现事故现场在垃圾桶旁边遗留有环卫工人打扫工具,证明事故地点属实。理赔人员随后赶往附近医院,经与医院护士沟通,医院确实接到一起疾病晕倒案件,但没有一个叫做葛某的病人,只有一个叫做李某的人员。

该财险公司告知被保险单位核实情况,最终单位道出实情,死亡人员并非葛某,而是一名叫做李某的人员,但李某未在保险公司承保,故单位使用名单内葛某进行报案理赔。

经由理赔人员走访现场、医院,可判断本次事故中出险人员造假,后与被保险单位沟通,告知骗保后果,最终被保险单位同意放弃索赔并签署放弃索赔申请书。

案例评析

在保险理赔中,如存在虚报出险事实,涉嫌骗取保险金,将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的;

(三)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四)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五)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的。

有前款第四项、第五项所列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第一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为他人诈骗提供条件的,以保险诈骗的共犯论处

案例启示

欺诈骗保的行为破坏了保险秩序,广大消费者应依法依规使用保险理赔,切莫因贪图小利骗取保险金而触碰法律的高压线,以身试法最终将受到法律严惩。


【以案说险】虚报人员存侥幸,欺诈骗保后果重
河南分公司 2023-12-13 25

案例简介

某保险公司接到某被保险单位报案,称其员工葛某在工作时晕倒,被送往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

该财险公司理赔人员前往事故现场,发现事故现场在垃圾桶旁边遗留有环卫工人打扫工具,证明事故地点属实。理赔人员随后赶往附近医院,经与医院护士沟通,医院确实接到一起疾病晕倒案件,但没有一个叫做葛某的病人,只有一个叫做李某的人员。

该财险公司告知被保险单位核实情况,最终单位道出实情,死亡人员并非葛某,而是一名叫做李某的人员,但李某未在保险公司承保,故单位使用名单内葛某进行报案理赔。

经由理赔人员走访现场、医院,可判断本次事故中出险人员造假,后与被保险单位沟通,告知骗保后果,最终被保险单位同意放弃索赔并签署放弃索赔申请书。

案例评析

在保险理赔中,如存在虚报出险事实,涉嫌骗取保险金,将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的;

(三)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四)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五)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的。

有前款第四项、第五项所列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第一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为他人诈骗提供条件的,以保险诈骗的共犯论处

案例启示

欺诈骗保的行为破坏了保险秩序,广大消费者应依法依规使用保险理赔,切莫因贪图小利骗取保险金而触碰法律的高压线,以身试法最终将受到法律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