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2017年社保缴费基数调整,下限只有2940元

每年一到6月底,大家都会格外关注社保缴费基数,因为根据国家规定,从7月1日开始,全国各省份地区都要按照新的社保缴费基数来调整应交的社保。江苏2017社保缴费基数已经正式公布了,小编整理了一些社保缴费基数的资料,供大家参考。

江苏2017社保缴费基数调整

6月29日,江苏省人社厅近日下发通知,发布江苏2017社保缴费基数。从7月1日起,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从去年度的16800元上调到18171元,缴费工资下限按2940元执行。值得关注的是,机关事业单位的基础养老金计发基数以及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等,首次和企业职工同步调整。

本次调整前执行的缴费工资下限高于2940元的,按调整前的缴费工资下限执行。基金收支缺口较大的地区,可在2940元的基础上适当上调。考虑到部分地区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相对偏低,允许苏北五市和扬州市、泰州市适当下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下限,但应全市统一标准,并由设区市报省厅审批后执行。

一般情况下,参保职工的实际工资收入作为社保缴费基数,按相关比例每月缴纳各项保险的参保费用。但是,工资收入较低和太高的参保职工,要按照人社部门每年公布的缴费基数下限和上限作为缴费基数。而这个上限和下限,跟统计部门公布的全省上一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的月平均工资相挂钩。

对于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年龄的参保人员,以及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基础养老金计发基数为6057元,比上年度增加了457元;计算实际缴费工资指数的基数为72684元,比上年度增加了5484元。

相关推荐:

江苏退休金2017新政策
江苏省退休金2017上调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本文标签: 缴费基数 缴费 社保
上一篇:带您了解购买儿童保险的基本原则,儿童保险怎么购买?
下一篇:遵循买少儿险四大原则,更合理划算!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重疾险的分类与理赔流程详解 2025-02-18
  • 什么是保险,中国保险业概况如何... 2025-01-10
  • 遭遇不发工资,如何有效维权 2024-11-22
  • 社保卡功能作用你知道吗? 2024-11-14
  • 企业年金与职业年金的区别你知道... 2024-11-14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

    爱心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