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险】猝不及防的“开门杀” 返回列表页>>

开车门是个再普通不过的过程了,可是随意的一推,能引发多严重的事故呢?

案例简介:

徐某将汽车临时停放在路边,未查看车后情况,突然打开车门,撞到正好从旁经过的电动车,造成电动车驾驶人员吴某受伤。经交警队认定,徐某负事故主要责任。

吴某右膝部肿胀,活动受限,经医院检查确认右胫骨髁间撕脱骨折,保守治疗,最终遗留膝关节活动受限,评定十级伤残。

案例评析:

啥是“开门杀”?在停放车辆后,未注意两侧来往车辆和行人,直接开门,让车门变成了“凶器”妨碍了骑车人、行人通行,威胁到他人安全。

车门怎么变“凶器”?车门上一般有防撞钢条,用以抵挡可能出现的撞击,硬度高,且无缓冲物。一旦撞上,会产生很强的冲击力。撞击后,骑车人还有可能撞击到其他尖锐物体或车辆,造成二次撞击。

“开门杀”责任谁来担?《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因此,“开门杀”属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将面临警告或罚款等行政处罚。如果因“开门杀”造成人员伤亡,还应承担相应侵权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另外,“开门杀”还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要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案例启示:

1.驾驶人需要养成良好的停车习惯,车辆应停在距离马路边20-30厘米处,下车的人尽量靠马路边一侧下车。

2.开车门用离车门较远的手开车门(即坐在左边的人右手开门,坐在右边的人左手开门),“强迫”有一个转体动作,以便观察车外后方情况。

3.骑车人以及行人前行中路过道路两旁车辆时,尤其注意刚刚停下的车辆,减速慢行,保持车距,谨防车门突然开启躲闪不及。

4.如果出了事故怎么办?救助伤者肯定是第一位,先确保伤者所在位置较安全避免二次伤害,立即拨打120和110,同时通知保险公司,要及时了解伤者所在医院、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告知您的保险理赔专员。保险理赔专员会提供相应理赔服务。

总之切记“距离产生美”。


【以案说险】猝不及防的“开门杀”
天津分公司 2024-03-13 16

开车门是个再普通不过的过程了,可是随意的一推,能引发多严重的事故呢?

案例简介:

徐某将汽车临时停放在路边,未查看车后情况,突然打开车门,撞到正好从旁经过的电动车,造成电动车驾驶人员吴某受伤。经交警队认定,徐某负事故主要责任。

吴某右膝部肿胀,活动受限,经医院检查确认右胫骨髁间撕脱骨折,保守治疗,最终遗留膝关节活动受限,评定十级伤残。

案例评析:

啥是“开门杀”?在停放车辆后,未注意两侧来往车辆和行人,直接开门,让车门变成了“凶器”妨碍了骑车人、行人通行,威胁到他人安全。

车门怎么变“凶器”?车门上一般有防撞钢条,用以抵挡可能出现的撞击,硬度高,且无缓冲物。一旦撞上,会产生很强的冲击力。撞击后,骑车人还有可能撞击到其他尖锐物体或车辆,造成二次撞击。

“开门杀”责任谁来担?《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因此,“开门杀”属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将面临警告或罚款等行政处罚。如果因“开门杀”造成人员伤亡,还应承担相应侵权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另外,“开门杀”还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要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案例启示:

1.驾驶人需要养成良好的停车习惯,车辆应停在距离马路边20-30厘米处,下车的人尽量靠马路边一侧下车。

2.开车门用离车门较远的手开车门(即坐在左边的人右手开门,坐在右边的人左手开门),“强迫”有一个转体动作,以便观察车外后方情况。

3.骑车人以及行人前行中路过道路两旁车辆时,尤其注意刚刚停下的车辆,减速慢行,保持车距,谨防车门突然开启躲闪不及。

4.如果出了事故怎么办?救助伤者肯定是第一位,先确保伤者所在位置较安全避免二次伤害,立即拨打120和110,同时通知保险公司,要及时了解伤者所在医院、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告知您的保险理赔专员。保险理赔专员会提供相应理赔服务。

总之切记“距离产生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