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保财险上海分公司为提升人民群众金融素养,增强消费者满意度,构建和谐健康的金融消费环境,在“3·15”教育宣传周活动中,向广大消费者带来一系列金融知识宣教短文。本篇的宣教主题是“防范非法集资”,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非法集资的定义>
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
<保险领域非法集资犯罪主要手段>
1.承诺高额回报。涉案人往往向客户承诺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的利息,采取先支付利息,到期支付本金或继续滚存的方式进行集资。
2.假借保险名义。涉案人虚构保险理财产品,或者假借办理“团体保险”名义,或者以投资项目继续资金为由进行集资。
3.代销第三方理财产品。这类案件并不是由保险从业人员主导,一旦案发,发行第三方理财产品的机构和主犯,往往人去楼空。
4.以伪造的单证、私刻的公司印章为工具。涉案人往往出具假保单或者所谓的投资理财协议,以自购的收据或者公司作废收据代替发票甚至直接手写欠条,并在伪造单证或欠条上加盖私刻的公章,骗取资金。
5.利用职务便利诱骗。涉案人往往利用职务便利,以保险公司员工或销售人员的身份取得当事人信任,从而骗取资金。
<保险消费者防范非法集资要点>
保险消费者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在消费过程中力争做到“两查两配合”,即“查产品、查单证,配合做好交费,配合做好回访”。
“查产品”就是买保险时通过网上查证,或者致电保险公司客服电话等方式核实所购买保险产品的真假,不要相信高息“保险”,也不要受“先返息”之类的诱惑。
“查单证”就是交费后要求销售人员及时提供正式保单和保费发票,并认真鉴别保险单证的真伪:真保单上有保险公司印章且为电脑打印,不应有人为改动、手写的地方。
“配合做好交费”就是消费者尽量选择银行转账方式或者到保险公司营业场所交纳保费。
“配合做好回访”就是购买保险产品后,积极配合公司回访,确保利益不受损害。如果发现从业人员存在非法集资嫌疑的,可以通过网络、电话等方式向保险监管部门进行举报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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