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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后养老保险怎么处理,所需材料有哪些

辞职后养老保险怎么处理?想要了解更多关于辞职后养老保险怎么处理的知识,请看下面的介绍。

辞职后养老保险怎么处理?

小编介绍,对于天津户籍的人员,现在政策已经放宽了,也就是说,即便没有参保单位的话,也允许以个人身份在津参保的。那么个人身份的缴费只涉及到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而其他三险(即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个人身份就不会涉及到了。对于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来讲,他的缴费年限都是通过累计来确定的。

另外,如果参保人不在天津就业了,也可以办理养老保险转移,跨省市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会审相关规定如下:

申请条件:

1、已参加天津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2、具有天津市户籍及户籍批准转入天津市时,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的参保人员。

所需材料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申请》、《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入审核表》、外省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的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档案、与外省市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与天津市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央十一行业系统内调动的,需提供行业主管部门批文)及在天津市的参保缴费证明。

办理流程

用人单位或存档部门填写《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申请》、《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入审核表》一式四份,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复印件报参保区县人力社保局初审。审核通过的,携带区县人力社保局出具的《审核申请》再报市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会审小组复核。复核通过的,报参保区县分中心办理转移手续。

以上就是小编为你介绍的关于辞职后养老保险怎么处理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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