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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了解养老金转移接续吗,养老金转移接续缴费标准是怎样的

你了解养老金转移接续吗?相信对于这样的问题很多人都是比较茫然的,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养老金转移接续缴费标准是怎样的知识,请看下面的介绍。

养老金转移接续

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与企业职工等城镇从业人员统一实行统账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两者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是一致的,有利于促进人力资源合理配置和人员的有序流动。具体分两种情况:一是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在同一统筹范围内(即在一个县)机关事业单位之间流动的,只转接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基金;二是参保人员跨统筹范围转移(即在县与县、县与市本级、县与区本级之间)或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的,在转接养老保险关系时,个人账户储存额随同转移,并按规定转移部分基金。无论哪种转移,转移前后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都连续计算,参保人员的利益不会因转移而受损。这就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和人员正常流动,打开了“通道”。

养老金缴费标准

(一)企业缴费额=核定的企业职工工资总额×20%;职工个人缴费额=核定缴费基数×8%(目前为8%)=职工工资总额×60%~300%×8%。

(二)个体劳动者(包括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缴费额=核定缴费基数×18%。例如:2003年4月份河北省公布的2002年度省社平工资为每月747元,因此缴费基数可以在747—2241元之间自主选择(即省社平工资每月747元得100%-300%之间选择缴费)。全年缴费金额最少为:747×18%×12=1613.5元,最多为:2241×18%×12=4840.6元。

核定缴费基数以河北省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简称省社平工资)为基准。

(一)企业职工凡工资收入低于省社平工资60%的,按60%核定缴费基数;高于省社平工资60%的,按实际工资收入核定缴费基数,但是最高不得高于省社平工资的300%。

(二)个体劳动者可以在省社平工资以上至300%的范围内,自主确定缴费基数。

一份养老金,或许它不是多么一大笔的资金,但是却可以在每个月解决你的温饱问题,让你在晚年的时候,不至于再给自己的孩子“添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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