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金诈骗不可取 触犯法律后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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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情简介

小刘意外受伤,在和别人闲聊时听说可以通过制造事故向保险公司索赔,遂找到好友小李,劝说小李使用他的车帮忙制造交通事故,并承诺获得保险赔偿后两人平分赔款。小李知道这是保险诈骗行为,会被追究法律责任,拒绝了小刘的请求,并劝说小刘切勿触犯法律。小刘法律意识淡薄,仍存在侥幸心理。

几天后,小刘通过朋友结识自称专门帮人制造交通事故获取保险赔偿的小马,并在小马的指导和帮助下制造了一起虚假交通事故,并通过篡改病例加重病情,随后向保险公司要求索赔。

在向保险公司索赔的过程中,小马因多次制造虚假保险事故骗取保险赔偿被公安抓捕,小刘得知小马因涉嫌犯罪被公安立案侦查后主动向保险公司说明情况并放弃索赔,积极配合公安办案。最终,小马因保险诈骗罪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小刘因主动放弃索赔并积极配合公安办案,未被追究刑事责任。

二、案例分析

保险诈骗罪,是指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以使自己或者第三者获取保险金为目的,采取虚构保险标的、保险事故或制造保险事故等方法,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98条规定,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四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第十六、二十一条规定,进行保险诈骗活动,尚不构成犯罪的,将会受到15日以下拘留、50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二十七条规定,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在未发生保险事故的情况下,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小马妄想钻法律漏洞,通过骗取保险金获利,诈骗行为终被识破,最终受到刑事处罚;小刘因及时意识到触犯法律的严重性,终止保险诈骗共同犯罪行为,最终逃脱了刑事处罚。

三、案例启示

 保险欺诈严重侵害了保险消费者的合法保险权益。不法分子实施的保险欺诈行为,不仅非法占有了属于全体投保人共同所有的保险资金,还可能导致消费者失去获得保险服务或保障的机会。本次通过案例分享,提醒广大消费者:

1.财产保险具有补偿性,表现形式为经济补偿,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人通过补偿形式使被保险人的财产和利益恢复到损失前的状态,被保险人并不能从中获利。一旦投保人、被保险人等通过不法行为欺骗保险公司从保险事故中获利,很有可能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2.在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时应该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如实充分告知所有重要事实,提供真实理赔资料,切勿伪造虚假理赔资料或制造虚假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切勿心存侥幸,以身涉险,触犯法律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