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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年限可不可以累计,医保要交多少年可以享受终身

深圳市医保年限可以累积吗?如果中断是不是意味着以前缴纳的年限都不算数了呢?对于这些问题,许多医保参保人员都不是很清楚。深圳市医保年限究竟可不可以累积?想要了解更多关于深圳市医保年限可不可以累计的知识,请看下面的介绍。

医保年限不累积:

和养老保险不同,医疗保险一旦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就失去了医保待遇资格。因此医保年限是不累积的。参保人在职期间随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实际缴费年限可累计计算;中断缴费的次月停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参保人3个月内补齐欠费的,欠费期间的缴费年限计入个人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可享受待遇。超过3个月的,医疗费用从再次缴费之月的第13个月后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单位缴纳医疗保险费,从缴费次月开始享受待遇。

医保中断后可以补交吗:

用人单位和参保人未按规定缴交医疗保险费的,不予补交。深圳市户籍参保人因工作变动,无用人单位为其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可由本人继续缴纳。连续参加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1年以上的参保人,因工作变动,在1个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中断参保不超过3个月的,重新缴费后其中断前后的连续参保年限可合并计算。在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中断参保超过3个月的重新计算参保年限。

据深圳市公布新的《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规定对连续参加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1年以上的参保人,因工作变动,在1个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中断参保不超过3个月的,重新缴费后其中断前后的连续参保年限可合并计算,在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中断参保超过3个月的重新计算参保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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