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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工伤意外保险需要提供什么材料,工伤十级大概赔几万

工伤意外保险对于在一些工作条件比较恶劣的员工的帮助是非常大的,而且现在都是有工伤意外保险的,如果要办理工伤意外保险的话,用人单位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呢?

一、工伤意外保险

工伤意外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二、办理工伤意外保险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需提交材料:

1、到工伤部门领取《劳动能力鉴定、确定申请表》一张,受伤职工填写,填写完整,单位盖章本人签字;

2、《工伤认定通知书》认定号;

3、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4、个人申请;

5、医院诊断证明书和出院通知单复印件;

6、原始发票;

7、门诊处方及病历本;

8、医院费用总清单;

9、工伤职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10、属于交通事故的必须提供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损害赔偿调节或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11、个人基本情况信息资料单。

以上就是关于办理工伤保险需要哪些材料的内容。综上所知,办理工伤保险需要有工伤认定通知书,劳动能力鉴定结果,还有申请表,以及医院的相关证明书和复印件等,工伤保险办理完成之后,就可以每个月领取钱了。

1-10级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1-10级工伤赔偿标准内容如下:

一级工伤赔偿标准

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注:假如未退出工作岗位,应继续享受原工资待遇。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工资的90%,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二级工伤赔偿标准

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注:假如未退出工作岗位,应继续享受原工资待遇。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工资的8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本文标签: 意外保险 工伤 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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