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典型案例
车主赵女士为了提升美观性和车辆性能,对爱车的外观和设备进行了改装,改装后的车焕然一新,赵女士十分满意。但朋友提醒她:车辆改装后,记得及时向保险公司报备车辆改装情况,以免影响后续的出险理赔!但赵女士未将朋友的提醒放在心上,没有联系保险公司履行车辆改装后的告知义务。
某日,赵女士在行驶过程中因道路拥堵,未保持安全行驶距离造成爱车受损。保险公司到达现场查勘时发现,车辆外观、设备都与投保时提供的行驶证信息存在差异。最终,保险公司根据相关法律及条款规定为赵女士赔偿了除改装设备以外的损失费用,车辆改装部分的损失则只能由赵女士自行承担。
二、案件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保险人解除合同的,应当将已收取的保险费,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应收的部分后,退还投保人。被保险人未履行前款规定的通知义务的,因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2020版)》机动车损失保险第十条第三款约定:被保险机动车被转让、改装、加装或改变使用性质等,导致被保险机动车危险程度显著增加,且未及时通知保险人,因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三、消费者提示
作为车主,在享受车辆改装带来的外观及性能提升的同时,如何保障爱车出险后的保险赔偿权益呢?
1、如实告知:消费者在办理保险业务时,应配合保险公司提供真实、有效、完整的个人信息,对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的询问,应当如实告知,便于保险公司对相关重要事项进行判断以及对消费者做出重要提示。
2、遗漏告知:消费者在办理保险业务时,因任何原因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在保险承保后,应当向保险公司申请办理补充告知,必要时自主选择加保或变更投保险种。
3、及时告知:消费者在办理保险业务成功后,若被保险财产及其有关利益的所有权发生变化,应及时联系保险公司进行变更,以保证信息的真实、准确,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另外,车主在改装爱车时,也应注意改装的合法性及安全性,确保自己和他人的行车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