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病保险是指以保险合同约定的疾病的发生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某些特殊的疾病往往给病人带来的是高额的费用支出,例如癌症、心脏疾病等。这些疾病一经确诊,必然会产生大额的医疗费用支出。因此,通常要求这种保单的保险金额比较大,以足够支付其产生的各种费用。疾病保险的给付方式一般是在确诊为特种疾病后,立即一次性支付保险金额。
1.疾病保险的基本特点。
疾病保险的基本特点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①个人可以选择投保疾病保险。作为一种独立的险种,它不必附加于其他某个险种之上。
②疾病保险条款一般都规定了一个观察期,一般为180天(不同的国家规定可能不同)。被保险人在观察期内因疾病而支出的医疗费用及收入损失,保险人概不负责,观察期结束后保险单才正式生效。
③疾病保险为被保险人提供切实的疾病保障,且保障程度较高。疾病保险保障的重大疾病,均是可能给被保险人的生命或生活带来重大影响的疾病项目,如急性心肌梗塞、恶性肿瘤。
④保险期限较长,疾病保险一般都能使被保险人“一次投保,终身受益”。保费交付方式灵活多样,且通常设有宽限期条款。
2.重大疾病保险
重大疾病保险是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疾病、达到约定的疾病状态或实施了约定的手术时给付保险金的健康保险产品。重大疾病保险的根本目的是为病情严重、花费巨大的疾病治疗提供经济支持。
重大疾病保险在国内比较流行,保障的疾病一般有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严重的原发性心肌病等。
(1)按保险期间划分,可以将重大疾病保险分为定期和终身两类。
①定期重大疾病保险。定期重大疾病保险为被保险人在固定的期间内提供保障。固定期间可以按年数确定(如10年),也可以按被保险人年龄确定(如保障至70岁)。
②终身重大疾病保险。终身重大疾病保险为被保险人提供终身的保障。“终身保障”的形式有两种:一种是为被保险人终身提供重大疾病保障,直至被保险人身故;另一种是指一个“极限”年龄(如100周岁)。当被保险人健康生存至这个年龄时,保险人给付与重大疾病保险金额相等的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终身重大疾病保险产品一般都含有身故保险责任,费率相对比较高。
(2)按保险金的给付形态划分,重大疾病保险有提前给付型、附加给付型、独立主险型、按比例给付型、回购式选择型五种。
①提前给付型重大疾病保险。提前给付型重大疾病保险的保险责任包含重大疾病、死亡和(或)高度残疾;保险总金额为死亡保额,但包括重大疾病和死亡保额两部分。如果被保险人罹患保单所列重大疾病,保险人可以按照死亡保额一定比例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用于医疗或手术费用等开支,身故时由身故受益人领取剩余部分的死亡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没有发生重大疾病,则全部保险金作为死亡保障,由受益人领取。
②附加给付型重大疾病保险。附加给付型重大疾病保险通常作为寿险的附约,保险责任包含重大疾病和死亡高残两类。不同于提前给付型的是该类产品有确定的生存期间。生存期间是指自被保险人身患保障范围内的重大疾病开始至保险人确定的某一时刻止的一段时间,通常为30天、60天、90天、120天不等。如果被保险人死亡或高残,保险人给付死亡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罹患重大疾病且在生存期内死亡,保险人给付死亡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罹患重大疾病且存活超过生存期间,保险人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被保险人身故时再给付死亡保险金。此种产品的优势在于死亡保障始终存在,且不会因重大疾病保障的给付而减少死亡保障。
③独立主险型重大疾病保险。独立主险型重大疾病保险包含的死亡和重大疾病责任是完全独立的,各自的保额为单一保额。如果被保险人身患重大疾病,保险人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死亡保险金为零;如果被保险人未患重大疾病,则给付死亡保险金。此类保险产品较易定价,即单纯考虑重大疾病的发生率和死亡率,但对重大疾病的描述要求严格。
④按比例给付型重大疾病保险。按比例给付型重大疾病保险产品是针对重大疾病的种类而设计的,同时可应用于以上诸类产品中,主要考虑某一种重大疾病的发生率、死亡率、治疗费用等因素。被保险人罹患某一种重大疾病时按照重大疾病保险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付,其死亡保障不变。
⑤回购式选择型重大疾病保险。回购式选择型重大疾病保险产品是针对提前给付型产品存在的因领取重大疾病保险金而导致死亡保障降低的不足而设计的。根据该产品的条款规定,保险人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后,如果被保险人在某一特定时间后仍存活,可以按照某固定费率买回原保险总额的一定比例(如25%),使死亡保障有所增加;如果被保险人再经过一定的时间以达到购买之初的保额。此类保险产品最早出现在南非,在澳大利亚和英国非常普遍,目前在我国尚属空白。回购式选择带来的逆选择是显而易见的,因此对于“回购”的前提或条件的设定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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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疾险的必要性
经济保障:
高额医疗费用:重大疾病的治疗费用往往非常高昂,动辄数十万乃至上百万。对于普通家庭而言,这样的经济压力是巨大的。
即时赔付:重疾险具有确诊即赔的特性,一旦被保险人确诊为保险条款所列的重大疾病之一,即可获得保险金的全额或部分赔付。这笔资金无需提供任何治疗费用发票,使用灵活,可以有效缓解家庭经济压力。
心理安慰:
心理支持:重疾的打击不仅是生理上的,更是心理上的。重疾险的存在,像是一份心理上的安全保障,让人在面对疾病时多了一份从容与淡定,能够更加专注于治疗与康复,减少不必要的焦虑与恐惧。
全面覆盖:
广泛的疾病种类:当今市场上的重疾险产品普遍覆盖了几十种至上百种重大疾病,包括但不限于癌症、心脏病、脑中风等高发疾病。部分产品还扩展至轻症保障,提供更为全面的风险防护网。
长期规划:
终身保障:许多重疾险产品提供了长期甚至是终身的保障选项。这意味着一旦投保成功,无论未来健康状况如何变化,要在保险有效期内,都能享受保障,为人生提供稳定的健康安全网。
附加价值服务:
增值服务:部分保险公司还会为重疾险客户提供额外增值服务,如国内外就医协助、第二诊疗意见、健康管理服务等。这些服务在关键时刻能为患者带来极大的便利与帮助。
专业建议:
医生作为医疗领域的专业人士,通常更加了解疾病的严重性和治疗费用。因此,他们更有可能认识到重疾险的重要性并建议自己和家人购买。
三、购买建议
根据个人情况选择:
不同的家庭和个人有不同的经济状况和健康状况,因此在购买重疾险时需要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保额、保障期限和赔付方式。
仔细阅读条款:
在购买重疾险前需要仔细阅读保险条款和细则,了解保险责任、免责条款和赔付条件等内容。避免因误解或疏忽而导致无法理赔的情况。
咨询专业顾问:
如果对重疾险产品不太了解或存在疑问,可以咨询专业的保险顾问或代理人。他们可以根据你的需求和情况提供专业的建议和方案。
综上所述,重疾险对于大多数人而言都是有必要购买的,特别是对于医生这样的专业人士而言更是如此。它不仅可以提供经济保障和心理安慰,还可以为人生提供长期的健康保障和附加价值服务。然而,在购买时需要根据个人情况选择合适的产品并仔细阅读条款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