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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对策?购买医疗保险具体应该怎么办?

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对策包括明确城镇居民的内涵,积极扩大居民医保的覆盖面;逐步提高居民医保的统筹层次,降低基金运行风险;建立居民医保与其他医保的互通转换机制;加强社区卫生服务平台建设。

(一)明确城镇居民的内涵,积极扩大居民医保的覆盖面

居民医保应对灵活就业人员中的低收入群体开放,而不可拘泥于“非从业城镇居民”这个狭小的范围。对于部分流动性较强的农民工,由于他们在城市居留时间较多,应该让他们在城镇参加居民医保,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障待遇。此外应该适时调整政策,增强政策的吸引力,加强宣传力度,积极引导没有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居民,特别是年轻人、学生和身体健康人群都能参加居民医保。对年轻人及身体健康人群,可以制定更加优惠的政策,如降低缴费标准,按照参保年限逐步提高报销比例等措施,鼓励这部分人群参保,以保证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年龄结构的合理性。

(二)逐步提高居民医保的统筹层次,降低基金运行风险

由于各个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 人口特征差异较大,加上“分灶吃饭”的财政体制,导致医保政策的差异,城乡居民同城不同待遇,医保基金风险共济作用有限及异地就医结算不便等状况的出现。因此,提高居民医保的统筹层次,可有效增强医疗保障的公平性和保障能力,有利于劳动力的流动和转移,提高基金分散风险能力,提高管理水平,对统筹城乡区域及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当然,提高居民医保的统筹层次不是一蹴而就的,我们也要正视我国各个地区之间的差异性,从县级到市级,从市级到省级,逐步提高统筹层次。比如根据我国地区梯度发展态势,可以考虑允许实行区域性的统筹,打破地方行政区划界限,提高社会化管理水平。可以在珠三角、长三角和环渤海地区等这些区域内经济依赖程度高、经济水平接近、人员流动频繁的区域实行区域性的居民医保统筹,提高社会化管理水平。

(三)建立居民医保与其他医保的互通转换机制,实现三大医疗保障制度的整合

为了使城乡居民在不同生存状态下都能享有社会医疗保障,既要保证各类人员按规定参加相应的医疗保险,又要防止在具体政策的执行过程过于僵化造成参保人员的医保断档。劳动保障、卫生、民政等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协调机制,整合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新农合三项制度,建立居民医保与其它保险的互通转换机制,建立起全国可以转账的医保个人账户,使其适应人的工作岗位、身份变动频繁这一特点。虽然个人身份、工作地点发生改变,但账户可以随人迁转,各地能衔接,保费一旦缴纳,就随人流动,终身拥有、全国通用。

(四)加强社区卫生服务平台建设,提升其医疗保障功能

城镇居民医疗保障服务体系要按照管理社会化、服务人性化的原则,建立起功能齐全、结构合理、运转有效、简捷方便的医疗保障服务网络。因此,要加强城镇社区卫生服务平台建设,不断提升其医疗保障功能。一是要根据社区居民人口数量和城镇布局,合理规划基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网点,使其能保障、满足社区居民的医疗需求。二是要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按照规范化要求,充实必需的医护人员,配备适用的医疗仪器和设备,以改善社区医疗的服务条件和环境。三是要加强社区卫生服务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医疗技术服务水平。

上面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医疗保险的问题,相信大家都有了一定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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