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险】让“讨薪”不再难 返回列表页>>

一、案例简介

一年前,农民工李哥带着一家老小在同乡老陈的带领下来到城市打拼,每个月按时发放的薪水让李哥有了满满的归属感。但好景不长,承包的工程完工后老板迟迟未结算近半年的工资。同乡老陈、承包单位及开发商均以李哥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为由推卸责任。经过长达半年维权仍无法讨回薪酬,李哥一筹莫展,才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经过劳动监察部门核查发现该企业已投保“农民工工资履约保证保险”,李哥在提供出勤记录及前期工资发放单据作为工作证据给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后,由劳动监察部门出具调查认定结论并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二、案例评析

本案中,导致李哥艰难“讨薪”的原因是:

未与分包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李哥同乡是朋友,便放松警惕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新市民维权的重要凭证,任何口头协议、口头承诺都是不可靠的。劳动合同的缺失导致李哥多次与企业协商未果,艰难讨薪近半年。不幸中的万幸是李哥平时有记录出勤的习惯,最终提供出勤记录及前期工资发放单据作为工作证据给劳动监察部门出具调查认定结论后才结束漫长讨薪路。

三、案例启示

温馨提醒广大新市民预防欠薪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主动要求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才会受到国家法律和相关职能部门的保护。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要保留工作证据,要对自己的出勤记录、工资发放以及各种结算的单据进行确认并签字,作为日后讨薪的证据。

二是优先选择已投保“农民工工资履约保证保险”的企业就业。人社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银保监会等部门联合印发《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人社部发〔2021〕65号)文件明确:“工资保证金可以用银行类金融机构出具的银行保函替代,有条件的地区还可探索引入工程担保公司保函或工程保证保险。”如企业已投保“农民工工资履约保证保险”,但未如约向新市民履行全部或部分工资支付义务,给新市民造成工资收入损失的,保险人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调查认定结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以案说险】让“讨薪”不再难
广东分公司 2024-07-05 0

一、案例简介

一年前,农民工李哥带着一家老小在同乡老陈的带领下来到城市打拼,每个月按时发放的薪水让李哥有了满满的归属感。但好景不长,承包的工程完工后老板迟迟未结算近半年的工资。同乡老陈、承包单位及开发商均以李哥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为由推卸责任。经过长达半年维权仍无法讨回薪酬,李哥一筹莫展,才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经过劳动监察部门核查发现该企业已投保“农民工工资履约保证保险”,李哥在提供出勤记录及前期工资发放单据作为工作证据给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后,由劳动监察部门出具调查认定结论并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二、案例评析

本案中,导致李哥艰难“讨薪”的原因是:

未与分包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李哥同乡是朋友,便放松警惕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新市民维权的重要凭证,任何口头协议、口头承诺都是不可靠的。劳动合同的缺失导致李哥多次与企业协商未果,艰难讨薪近半年。不幸中的万幸是李哥平时有记录出勤的习惯,最终提供出勤记录及前期工资发放单据作为工作证据给劳动监察部门出具调查认定结论后才结束漫长讨薪路。

三、案例启示

温馨提醒广大新市民预防欠薪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主动要求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才会受到国家法律和相关职能部门的保护。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要保留工作证据,要对自己的出勤记录、工资发放以及各种结算的单据进行确认并签字,作为日后讨薪的证据。

二是优先选择已投保“农民工工资履约保证保险”的企业就业。人社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银保监会等部门联合印发《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人社部发〔2021〕65号)文件明确:“工资保证金可以用银行类金融机构出具的银行保函替代,有条件的地区还可探索引入工程担保公司保函或工程保证保险。”如企业已投保“农民工工资履约保证保险”,但未如约向新市民履行全部或部分工资支付义务,给新市民造成工资收入损失的,保险人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调查认定结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