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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伤害保险的范围是哪些,有哪三层含义

意外伤害保险作为很常见的保险,是以意外伤害而致身故或残疾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可以在人们出现不可控的伤害时,给人多一层保障。对于意外伤害保险的范围,有些朋友还不太了解。想要了解关于意外伤害保险的范围问题,请看下面的介绍。

这个意外伤害,其实是就被保险人的主观状态而言的,保险人事先没有预见到伤害的发生,可理解为伤害的发生是被保险事先所不能预见或无法预见的。或者伤害的发生是被保险人事先能够预见到的,但由于被保险人的疏忽而没有预见到。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伤害的发生违背被保险人的主观意愿。

意外伤害保险有三层含义:①必须有客观的意外事故发生,且事故原因是意外的、偶然的、不可预见的。②被保险人必须因客观事故造成人身死亡或残疾的结果。③意外事故的发生和被保险人遭受人身伤亡的结果,两者之间有着内在的、必然的联系。

投保人向被保险人纳一定量的保险费,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遭受意外伤害并以此为直接原因或近因,在自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的一定时期内造成死亡、残疾、支出医疗费用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则保险人给付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一定量的保险金。

但是也并不是全部的意外伤害都会包括。其中不可保意外伤害一般包括:1.被保险人在犯罪活动中所受的意外伤害。2.被保险人在寻衅殴斗中所受的意外伤害。3.被保险人在酒醉、吸食(或注射)毒品后发生的意外伤害。4.由于被保险人的自杀行为造成的伤害。对于不可保意外伤害,在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中应明确列为除外责任。希望大家不要做出以上行为,意外保险都是不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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