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险】如实告知“真”信息,规避风险保权益 返回列表页>>

随着人们对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消费者会购买健康保险、疾病住院类保险。在购买保险产品的时候,消费者需要向保险公司如实告知健康情况,这对于后期出现风险时,能否获得理赔保障,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

【典型案例】

以杜女士的经历为例,她在财产险公司购买了一份1年期的个人高额医疗保险,在保险期间内,生病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却没有得到保险赔付。我们来看看究竟发生了什么。

2021年7月,杜女士为自己购买了一份“个人高额医疗保险”。投保时,杜女士反馈自己无任何身体异常或既往住院病史。保单生效后,杜女士因心脏病办理住院,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经保险公司调查取证,杜女士2021年4-5月曾有住院手术记录且患有先天性心脏病。

最终,根据《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保险合同约定,保险公司以杜女士投保时“未如实告知2年内住院病史”为由,带病投保影响承保决定,对保险合同解约处理;以“先天性心脏病非保险责任”为由,对保险期间内的住院理赔申请作出“拒绝给付保险金”的决定。

【案例分析】

保险公司在接受客户投保申请时,都会要求投保人填写关于健康情况的说明,杜女士在投保时,对投保单明确询问的“是否有诊疗、手术、住院治疗?”、“是否有先天性疾病”告知为否,存在故意不如实告知的情形。

在投保过程中,如实告知健康情况,是消费者应尽的法律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订立保险合同时,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同时,《保险法》第十六条第四款还规定: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对消费者提醒】

现实生活中,消费者在购买保险时,没有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从而产生的保险纠纷不在少数,在此提醒各位保险消费者,第一,购买保险时,一定要仔细阅读保险条款,了解保障范围,权利义务等重要事项;第二,为了保护自身合法权益,避免在发生保险事故后产生纠纷,投保时一定要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如实反馈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健康情况;第三,在购买保险时,也可能因为一时疏忽,未能及时进行“如实告知”,消费者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补充告知”,对健康情况等内容进行补充,针对消费者补充告知的内容,保险公司将重新审核,并给出保单是否“继续有效”、“附条件有效”或者“解除合同”的决定。 

(本案例由中国太保产险驻马店中心支公司提供)

【以案说险】如实告知“真”信息,规避风险保权益
河南分公司 2024-09-25 0

随着人们对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消费者会购买健康保险、疾病住院类保险。在购买保险产品的时候,消费者需要向保险公司如实告知健康情况,这对于后期出现风险时,能否获得理赔保障,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

【典型案例】

以杜女士的经历为例,她在财产险公司购买了一份1年期的个人高额医疗保险,在保险期间内,生病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却没有得到保险赔付。我们来看看究竟发生了什么。

2021年7月,杜女士为自己购买了一份“个人高额医疗保险”。投保时,杜女士反馈自己无任何身体异常或既往住院病史。保单生效后,杜女士因心脏病办理住院,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经保险公司调查取证,杜女士2021年4-5月曾有住院手术记录且患有先天性心脏病。

最终,根据《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保险合同约定,保险公司以杜女士投保时“未如实告知2年内住院病史”为由,带病投保影响承保决定,对保险合同解约处理;以“先天性心脏病非保险责任”为由,对保险期间内的住院理赔申请作出“拒绝给付保险金”的决定。

【案例分析】

保险公司在接受客户投保申请时,都会要求投保人填写关于健康情况的说明,杜女士在投保时,对投保单明确询问的“是否有诊疗、手术、住院治疗?”、“是否有先天性疾病”告知为否,存在故意不如实告知的情形。

在投保过程中,如实告知健康情况,是消费者应尽的法律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订立保险合同时,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同时,《保险法》第十六条第四款还规定: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对消费者提醒】

现实生活中,消费者在购买保险时,没有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从而产生的保险纠纷不在少数,在此提醒各位保险消费者,第一,购买保险时,一定要仔细阅读保险条款,了解保障范围,权利义务等重要事项;第二,为了保护自身合法权益,避免在发生保险事故后产生纠纷,投保时一定要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如实反馈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健康情况;第三,在购买保险时,也可能因为一时疏忽,未能及时进行“如实告知”,消费者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补充告知”,对健康情况等内容进行补充,针对消费者补充告知的内容,保险公司将重新审核,并给出保单是否“继续有效”、“附条件有效”或者“解除合同”的决定。 

(本案例由中国太保产险驻马店中心支公司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