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险】切勿轻信“保险理赔黄牛”,维护自身合法利益 返回列表页>>

案例简介

保险公司接到来自保险消费者刘先生的来电,反映其投保的车辆出险后授权汽车修理厂代为索赔,汽车修理厂通过诱骗获取消费者授权后,利用其投保车辆虚报损失价格,以消费者名义“恶意投诉”等手段牟取非法利益。修理厂在被保险人不知情的情况下,以次充好擅自把原厂配件更换为低价高仿配件,阻碍保险公司理赔人员核查配件,并冒充被保险人名义向保险公司投诉,要求保险公司按照原厂价格进行赔付,从中谋取利益。该行为不但对消费者安全造成隐患,且极大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案例分析

 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申请索赔时一般由被保险人向保险机构提交相关证明和资料,保险机构根据保险责任向被保险人支付赔款。在实际中,有的保险消费者在车辆发生损坏后,由于防范意识不强,为图方便将被保险人身份证、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保险单、驾驶人的驾驶证等相关理赔资料交由汽修单位代为索赔。案例中的汽修单位正是利用身份便利和保险消费者的信任,制造虚报价格实施欺诈,从中谋取利益,侵害了保险消费者知情权、财产安全权等权利,同时对保险市场秩序构成危害。 

风险提示

发生保险事故后,应当即刻报警;如果是车主,应同时拨打保险公司官方电话报案,并听从交警或者保险公司的处理指引,切勿随意轻信不请自来的“上门服务”人员;索赔时,请务必提供真实的材料和信息,切勿被不法律师或者中介机构的教唆提供不实材料;否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保险法》等法律规定,将涉嫌保险欺诈和伪证罪而受到法律惩处;切勿轻信修理厂周边蹲点的所谓“索赔代理”、”理赔中介“或者“人伤律师”,切勿随意泄露个人信息和出险信息,勿因贪小便宜而导致自身利益受损。


【以案说险】切勿轻信“保险理赔黄牛”,维护自身合法利益
广东分公司 2024-09-26 0

案例简介

保险公司接到来自保险消费者刘先生的来电,反映其投保的车辆出险后授权汽车修理厂代为索赔,汽车修理厂通过诱骗获取消费者授权后,利用其投保车辆虚报损失价格,以消费者名义“恶意投诉”等手段牟取非法利益。修理厂在被保险人不知情的情况下,以次充好擅自把原厂配件更换为低价高仿配件,阻碍保险公司理赔人员核查配件,并冒充被保险人名义向保险公司投诉,要求保险公司按照原厂价格进行赔付,从中谋取利益。该行为不但对消费者安全造成隐患,且极大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案例分析

 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申请索赔时一般由被保险人向保险机构提交相关证明和资料,保险机构根据保险责任向被保险人支付赔款。在实际中,有的保险消费者在车辆发生损坏后,由于防范意识不强,为图方便将被保险人身份证、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保险单、驾驶人的驾驶证等相关理赔资料交由汽修单位代为索赔。案例中的汽修单位正是利用身份便利和保险消费者的信任,制造虚报价格实施欺诈,从中谋取利益,侵害了保险消费者知情权、财产安全权等权利,同时对保险市场秩序构成危害。 

风险提示

发生保险事故后,应当即刻报警;如果是车主,应同时拨打保险公司官方电话报案,并听从交警或者保险公司的处理指引,切勿随意轻信不请自来的“上门服务”人员;索赔时,请务必提供真实的材料和信息,切勿被不法律师或者中介机构的教唆提供不实材料;否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保险法》等法律规定,将涉嫌保险欺诈和伪证罪而受到法律惩处;切勿轻信修理厂周边蹲点的所谓“索赔代理”、”理赔中介“或者“人伤律师”,切勿随意泄露个人信息和出险信息,勿因贪小便宜而导致自身利益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