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应当依法保障金融消费者在购买金融产品和接受金融服务过程中的财产安全。金融机构应当审慎经营,采取严格的内控措施和科学的技术监控手段,严格区分机构自身资产与客户资产,不得挪用、占用客户资金。
提供电子渠道服务,“非接触式”保险服务安全便捷。响应各地车险实名缴费政策,交易资金全程可追溯,更添一份安心。
金融机构应当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及时、真实、准确、全面地向金融消费者披露可能影响其决策的信息,充分提示风险,不得发布夸大产品收益、掩饰产品风险等欺诈信息,不得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
1.严格履行条款、保险责任及责任免除告知义务,做好风险提示。
2.面对抗击疫情、重大灾害事故,积极宣传并落实地方金融政策。
3.提供客户权益自助查询服务,绑定太平洋产险官微即可查询保单信息、理赔进度、服务权益等信息。
金融机构应当在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允许范围内,充分尊重金融消费者的意愿,由消费者自主选择、自行决定是否购买金融产品或接受金融服务,不得强买强卖,不得违背金融消费者意愿搭售产品和服务,不得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不得采用引人误解的手段诱使金融消费者购买其他产品。
尊重消费者需求、意向和兴趣,提供相应的产品或服务。 服务过程中不强制搭售、诱导购买产品,服务不附加不合理条件。